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9-22页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第9页 |
第二节 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9-11页 |
一、研究目的 | 第9-10页 |
二、研究意义 | 第10-11页 |
第三节 电信诈骗治理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1-17页 |
一、电信诈骗治理国内研究现状 | 第11-16页 |
二、电信诈骗治理国外研究现状 | 第16-17页 |
第四节 协同治理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17-20页 |
一、协同治理国外研究现状 | 第17-18页 |
二、协同治理国内研究现状 | 第18-20页 |
第五节 研究方法 | 第20-22页 |
第二章 深圳市电信诈骗协同治理的背景 | 第22-30页 |
第一节 电信诈骗犯罪具多种成因 | 第22-27页 |
一、受害人缺乏防范意识 | 第22-23页 |
二、立法滞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 第23-24页 |
三、犯罪成本与刑罚成本过低 | 第24页 |
四、通信运营商监管不到位 | 第24-25页 |
五、银行部门监管不到位 | 第25-26页 |
六、网络监管与监控较弱 | 第26-27页 |
第二节 公安部门独立打击电信诈骗成效不大 | 第27-30页 |
一、主动破案意愿较弱 | 第27-28页 |
二、警种间合成作战制度不佳 | 第28页 |
三、部门间协调机制低效不畅 | 第28页 |
四、区域间协调机制不佳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深圳电信诈骗协同治理的内部协同:反诈中心与多警种联动 | 第30-38页 |
第一节 专设主导机构:反信息诈骗中心运行概述 | 第30-32页 |
一、反信息诈骗中心成立目的 | 第30-31页 |
二、反信息诈骗中心职能定位 | 第31-32页 |
第二节 内部协调机制:信息共享与扁平化指挥 | 第32-38页 |
一、协助市局指挥部深挖情报,动态治理电信诈骗 | 第33页 |
二、为刑侦、经侦、治安等侦查部门串并案件,提供支撑 | 第33-34页 |
三、与公共关系部门合作,宣传防范电信诈骗 | 第34-35页 |
四、各部门警种间合署办公,派驻联络员进驻中心 | 第35-38页 |
第四章 深圳电信诈骗协同治理的外部协同:多元主体联防联控机制 | 第38-50页 |
第一节、反信息诈骗中心与政府部门协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 第38-40页 |
一、公安部门牵头多部门参与 | 第38-39页 |
二、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 第39页 |
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 第39-40页 |
四、成立“深圳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 第40页 |
第二节 反信息诈骗中心与银行协同:签订合作协议 | 第40-43页 |
一、逐家银行签订合作协议 | 第41页 |
二、建立资金原路返还机制 | 第41页 |
三、实时响应工作模式 | 第41-42页 |
四、创新“源头管”遏制模式 | 第42-43页 |
第三节 反信息诈骗中心与通信运营商协同:以购买服务落实 | 第43-46页 |
一、落实手机卡实名登记制 | 第43-44页 |
二、建立政府号码“白名单”以封堵诈骗漏洞 | 第44-45页 |
三、涉案号码纳入“黑名单”进行专门封堵 | 第45页 |
四、结合警情专项打击“伪基站” | 第45页 |
五、联动通讯部门共筑三道防火墙 | 第45-46页 |
第四节 反信息诈骗中心与互联网企业协同:企业主动作为 | 第46-50页 |
一、联动腾讯公司成立“反信息诈骗联盟” | 第46-47页 |
二、发布国内首个《反信息诈骗白皮书》 | 第47-48页 |
三、借力腾讯关键技术引入大数据防范 | 第48-50页 |
第五章 深圳市电信诈骗协同治理效果与进一步优化建议 | 第50-58页 |
第一节 深圳市电信诈骗协同治理的效果 | 第50-53页 |
一、开通81234567咨询专线 | 第50-51页 |
二、创设“接警即追赃”处置机制 | 第51页 |
三、首创“全国快速查询止付”和“被骗资金原路返还”机制 | 第51页 |
四、建立“呼死+关停”技术反制措施 | 第51-52页 |
五、推出处置电信诈骗案件工作规范 | 第52页 |
六、成立反信息诈骗联盟 | 第52-53页 |
第二节 深圳市电信诈骗协同治理经验带来的启示 | 第53-56页 |
一、成立专设机构进行总协调是协同治理的核心 | 第53-54页 |
二、建立常规工作机制是协同治理的基础 | 第54-55页 |
三、签订合作机制协议与购买服务是协同治理的手段 | 第55页 |
四、协同互联网企业合作是协同治理的力量源泉 | 第55-56页 |
第三节 电信诈骗协同治理中的进一步优化建议 | 第56-58页 |
一、账户快冻与手机实名需立法 | 第56-57页 |
二、银行开户与第三方支付需监管 | 第57页 |
三、改号业务与异地协调需引导 | 第57-58页 |
第六章 结论与建议 | 第58-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2页 |
附录 | 第62-64页 |
致谢 | 第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