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有关互联网电视著作权保护法律问题的争议 | 第9-15页 |
第一节 国内典型案件分析 | 第9-11页 |
一、乐视网诉珠江数码案 | 第9-10页 |
二、乐视网诉天威视讯案 | 第10-11页 |
第二节 美国司法实践分析 | 第11-13页 |
一、SONY案 | 第11-12页 |
二、Cablevision案 | 第12页 |
三、Aereo案 | 第12-13页 |
第三节 互联网电视著作权保护争议点 | 第13-15页 |
一、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限 | 第13页 |
二、表演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区分 | 第13页 |
三、广播组织的法律地位 | 第13-15页 |
第二章 互联网电视著作权保护法律问题分析 | 第15-26页 |
第一节 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辨析 | 第15-19页 |
一、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特点 | 第15-16页 |
二、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边界 | 第16-19页 |
(一)以传播媒介为考量 | 第16-17页 |
(二)以时间的选定限制为考量 | 第17-18页 |
(三)以特定公众为考量 | 第18-19页 |
第二节 表演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辨析 | 第19-21页 |
一、表演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法律定义解析 | 第19-20页 |
二、表演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异同 | 第20-21页 |
(一)从现场性角度区分 | 第20-21页 |
(二)从交互性角度区分 | 第21页 |
第三节 广播组织的法律地位 | 第21-26页 |
一、对互联网同步直播电视台节目行为的控制 | 第21-23页 |
(一)由“转播权”的渊源来考量 | 第21-22页 |
(二)根据邻接权保护力度不能超越著作权的原理 | 第22-23页 |
二、对以电视终端播放互联网节目行为的控制 | 第23-26页 |
第三章 对互联网电视著作权侵权问题所提出的建议 | 第26-37页 |
第一节 建立统一的传输权 | 第26-32页 |
一、建立统一传输权的基础 | 第26页 |
二、学界对“传播型”权利整合的观点 | 第26-28页 |
三、各国有关向公众传播权规定的立法模式 | 第28-29页 |
(一) 美国采取的立法模式 | 第28-29页 |
(二) 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模式 | 第29页 |
四、关于我国建立统一传输权的立法建议 | 第29-32页 |
第二节 适时对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表演权进行再改造 | 第32-35页 |
一、对广播权的名称及传播方式的改造 | 第32-33页 |
(一)将“向公众播送权”替代“广播权” | 第32页 |
(二)将传播的技术范围扩大至所有的有线或无线方式 | 第32-33页 |
(三)建议删去“通过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该作品的播放” | 第33页 |
二、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名称及传播方式改造的改造 | 第33-34页 |
(一)将其名称改为“向公众提供权” | 第33-34页 |
(二)明确向公众提供权“交互性”的特征 | 第34页 |
(三)将“通过技术设备向公众传播以前述方式提供的作品”删去 | 第34页 |
三、对表演权的改造建议 | 第34-35页 |
(一)设立“现场传播权” | 第34-35页 |
(二)将“现场传播权”的定义回归行为范式 | 第35页 |
第三节 两种设想的对比分析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参考文献 | 第38-41页 |
致谢 | 第4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