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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州县自理案件的考察--以《樊山判牍》为例

内容提要第1-6页
引言第6-8页
第一章 《樊山判牍》中的批词和判词第8-12页
 一、《樊山判牍》所收批词和判词的概况第8页
 二、批词和判词的分类第8-12页
第二章 清末州县自理案件第12-24页
 一、什么是州县自理案件第12-13页
 二、州县自理案件的种类第13-16页
 三、州县自理案件程序的几个问题第16-21页
 四、州县自理案件中的调处息讼第21-24页
第三章 清末州县自理案件的审理依据第24-29页
 一、主要审理依据——情理第24-26页
 二、情理与国法第26-29页
第四章 影响州县自理案件审理的几个因素第29-34页
 一、息讼思想第29-30页
 二、家长制思想第30-31页
 三、自由裁量权第31-33页
 四、官僚政治和州县官素质第33-34页
结论第34-35页
注释第35-39页
参考文献第39-41页
后记第41-42页
论文摘要(中文)第42-44页
论文摘要(英文)第4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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