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0页 |
第一章 民工工资权益的法律定性 | 第10-20页 |
第一节 民工的概念界定 | 第10-12页 |
一、从“民工”词源看民工一词含义的演变 | 第10-11页 |
二、民工的法律地位 | 第11-12页 |
第二节 工资的概念界定 | 第12-14页 |
一、工资的经济学概念 | 第12-13页 |
二、工资的法律定性 | 第13-14页 |
第三节 民工工资权益的法定优先性 | 第14-20页 |
一、民工工资债权作为特殊债权的法理分析 | 第14-16页 |
二、民工工资债权作为优先权的优先受偿效力 | 第16-20页 |
第二章 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紧迫现状及原因分析 | 第20-25页 |
第一节 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紧迫现状 | 第20-21页 |
第二节 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紧迫现状的原因分析 | 第21-25页 |
一、民工的弱势地位 | 第22-23页 |
二、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 | 第23页 |
三、建筑企业违法分包、转包 | 第23-24页 |
四、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不完善 | 第24-25页 |
第三章 比较研究我国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 | 第25-30页 |
第一节 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关于工资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 | 第25-27页 |
一、关于工资优先权制度的规定 | 第25页 |
二、关于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规定 | 第25-26页 |
三、关于对拖欠工资行为法律处罚的规定 | 第26-27页 |
第二节 我国内地关于工资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 | 第27-29页 |
第三节 比较分析我国法律规定的不足及欠缺 | 第29-30页 |
第四章 实体法上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法律完善 | 第30-42页 |
第一节 完善民事基本法保障民工工资权益 | 第30-34页 |
一、明确规定民工的法律地位 | 第30-31页 |
二、确立工资优先权民事制度 | 第31-34页 |
第二节 完善《劳动法》保障民工工资权益 | 第34-38页 |
一、严格劳动用工制度 | 第34-35页 |
二、明确工资的支付方式 | 第35-36页 |
三、实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 | 第36-37页 |
四、确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 第37-38页 |
第三节 完善建筑法保障民工工资权益 | 第38-40页 |
一、禁止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 | 第38-39页 |
二、禁止施工企业垫资施工 | 第39页 |
三、禁止承建企业非法转包、分包 | 第39-40页 |
第四节 加大对违法拖欠工资行为的处罚力度 | 第40-42页 |
一、民事责任 | 第40-41页 |
二、行政责任 | 第41页 |
三、刑事责任 | 第41-42页 |
第五章 程序法上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法律完善 | 第42-49页 |
第一节 变革劳动争议仲裁制度 | 第42-45页 |
一、变仲裁前置原则为仲裁自愿原则 | 第43页 |
二、协调仲裁时效的相关规定 | 第43-44页 |
三、明确规定仲裁时效的中断 | 第44-45页 |
第二节 完善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诉讼程序 | 第45-49页 |
一、明确在劳动争议上举证责任的倒置 | 第45-46页 |
二、民工工资诉讼应实行特殊诉讼时效 | 第46页 |
三、明确民工一律缓交仲裁、诉讼及执行申请费用 | 第46-47页 |
四、建立公会和法律援助中心代理追索民工工资的法律制度 | 第47-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
声明 | 第51-52页 |
后记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