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2页 |
第一章 TRIPS协定下药品专利保护和公共健康的例外 | 第12-19页 |
一、 TRIPS协定下成员药品专利保护义务 | 第12-16页 |
(一) WTO框架下TRIPS协定签订的背景 | 第12页 |
(二) TRIPS协定下成员药品专利保护义务 | 第12-16页 |
二、 WTO框架下TRIPS中有关公共健康的“例外” | 第16-19页 |
(一) WTO中与公共健康有关的“例外” | 第17页 |
(二) TRIPS协定中与公共健康有关的“例外” | 第17-19页 |
第二章 TRIPS协定对药品获得的影响与《多哈宣言》及《执行决议》的澄清 | 第19-30页 |
一、 TRIPS协定对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药品获得的影响 | 第19-25页 |
(一) 专利制度不是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药品获得的障碍 | 第19-21页 |
(二) 影响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药品获得的因素解析 | 第21-22页 |
(三) TRIPS协定对药品获得的影响 | 第22-25页 |
二、 《与公共健康宣言》及《关于TRIPS协定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的澄清 | 第25-30页 |
(一) 《与公共健康宣言》达成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 第26页 |
(二) 《关于TRIPS协定和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六段的执行决议》达成的背景及主要内容 | 第26-28页 |
(三) 《多哈宣言》和《执行决议》的性质、意义及局限性 | 第28-30页 |
第三章 TRIPS协定下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药品的获得 | 第30-44页 |
一、 TRIPS协定下公共健康药品获得的前提条件 | 第30-34页 |
(一) 30条下药品获得的条件 | 第30-33页 |
(二) 31条下药品获得的条件 | 第33-34页 |
二、 TRIPS协定下公共健康药品获得的具体途径 | 第34-44页 |
(一) 强制许可 | 第34-36页 |
(二) 平行进口 | 第36-39页 |
(三) 生产和进口通用名药品 | 第39-41页 |
(四) 自动许可 | 第41页 |
(五) 药品捐赠 | 第41-42页 |
(六) 联合谈判 | 第42-44页 |
第四章 中国的现状与法律对策 | 第44-54页 |
一、 中国的现状 | 第44-49页 |
(一) 中国药品专利立法及与药品保护有关的立法 | 第44-46页 |
(二) 中国公共健康现状和获得可支付的公共健康药品的途径 | 第46-49页 |
二、 中国的法律对策 | 第49-54页 |
(一) 在国际上,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制订新规则 | 第49-51页 |
(二) 国内立法上,要在遵守TRIPS协定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国情的专利制度和药品制度 | 第51页 |
(三) 制药企业要把握机会,大力创新,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 第51-52页 |
(四) 在TRIPS协定的框架下,正确认识和运用公共健康药品的各种获得途径 | 第52-54页 |
结论 | 第54-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61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本人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