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一、盗窃罪的对象 | 第6-14页 |
(一) 财物的经济属性与盗窃罪的构成 | 第7-10页 |
(二) 财物的物理属性与盗窃罪的构成 | 第10-13页 |
(三) 财物的法律属性与盗窃罪的构成 | 第13-14页 |
二、盗窃罪的既遂标准 | 第14-25页 |
(一) 认定盗窃未遂与既遂的一般标准 | 第15-19页 |
(二) 各种盗窃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 第19-25页 |
三、盗窃罪的数额认定问题 | 第25-33页 |
(一) 被盗物品价值的认定 | 第26-29页 |
(二) 有价证券、票证、支付凭证的认定 | 第29-30页 |
(三) 盗窃后的销赃数额的认定 | 第30页 |
(四) 多次盗窃数额的认定 | 第30页 |
(五) 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数额计算 | 第30-31页 |
(六) 关于盗窃增值税发票等的数额计算 | 第31页 |
(七) 盗窃移动电话、盗用电信码号等数额的计算 | 第31-33页 |
(八) 共犯数额的计算 | 第33页 |
四、盗窃罪与相关犯罪的界限 | 第33-45页 |
(一) 盗窃罪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界限 | 第33-35页 |
(二)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 第35-36页 |
(三) 盗窃罪与贪污罪的界限 | 第36-44页 |
(四) 盗窃罪与信用卡诈骗罪的界限 | 第44-45页 |
五、关于盗窃罪的量刑 | 第45-52页 |
(一) 盗窃“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标准的划分及其在量刑中的地位和作用 | 第45-46页 |
(二) 盗窃情节在定罪量刑中的地位、作用及其适用 | 第46-49页 |
(三) 共同盗窃的量刑 | 第49-52页 |
六、盗窃罪的立法、司法完善 | 第52-59页 |
(一) 盗窃金融机构的刑罚适用,存在脱档问题,应予修改 | 第52-53页 |
(二) 应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等纳入盗窃罪章节里 | 第53页 |
(三) 应单独设立家庭成员和亲属盗窃罪 | 第53-55页 |
(四) 应在刑法中明确规定盗窃未遂 | 第55页 |
(五) 应将邮政工作人员在收发邮件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窃取财物的,修改为侵占罪 | 第55-56页 |
(六) 对于盗窃珍贵文物的,应当设立单独的刑法条文 | 第56-57页 |
(七) 对轻微盗窃犯罪应适用罚金刑 | 第57-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