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前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概述 | 第9-14页 |
第一节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概念及产生发展 | 第9-10页 |
第二节 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内在原因 | 第10-12页 |
一、银行业具有内在的不稳定性 | 第10页 |
二、银行挤兑造成巨额社会成本 | 第10-11页 |
三、银行与存款人之间信息不对称 | 第11页 |
四、监管当局和中央银行处理挤兑及倒闭时具有局限性 | 第11-12页 |
第三节 存款保险法律制度的功能 | 第12-13页 |
一、保护广大中小额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存款人对银行业的信心 | 第12页 |
二、有效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秩序 | 第12页 |
三、能够保护小银行的发展,促进银行业良性竞争 | 第12页 |
四、有利于减少社会震荡,维护社会安定 | 第12-13页 |
第四节 中国亟需建立存款保险法律制度 | 第13-14页 |
第二章 道德风险概述 | 第14-19页 |
第一节 道德风险的概念及产生原因 | 第14页 |
第二节 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的表现 | 第14-15页 |
第三节 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的危害 | 第15-17页 |
一、存款保险法律制度中银行道德风险冲击金融体系的稳定 | 第16页 |
二、存款人对银行市场约束机制弱化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 | 第16页 |
三、监管机构审慎性监管不足影响金融体系的稳定 | 第16页 |
四、存款保险道德风险会影响资源配置的效率 | 第16-17页 |
第四节 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的实例 | 第17-19页 |
第三章 美国防范存款保险道德风险的经验 | 第19-22页 |
一、确定适当的保险覆盖面 | 第19-20页 |
二、交叉担保 | 第20页 |
三、赋予联邦存款保险公司采取及时纠正行动的权力 | 第20-21页 |
四、建立基于风险的费率 | 第21页 |
五、赋予存款保险机构广泛的权力,加强金融风险监管 | 第21-22页 |
第四章 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法律制度来防范道德风险 | 第22-27页 |
一、采用限额保险制度 | 第22-23页 |
二、确定适当的受保险存款的范围 | 第23-24页 |
三、实行基于风险的差别费率 | 第24页 |
四、明确存款保险机构的职责 | 第24-25页 |
五、明确存款保险机构的组织形式 | 第25页 |
六、加强对存款保险机构的外部监管 | 第25-27页 |
第五章 设计金融安全网来防范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 | 第27-35页 |
第一节 赋予存款保险机构一定的监测与监管权 | 第27-30页 |
一、存款保险机构应具有非现场检查与现场检查的权力 | 第27-28页 |
二、存款保险机构应具有拒绝承保权与终止承保权 | 第28-29页 |
三、存款保险机构应具有早期干预权与处置权 | 第29页 |
四、存款保险机构应具有处罚权与建议处罚权 | 第29-30页 |
第二节 加强银行监管机构审慎性监管以防范存款保险的道德风险 | 第30-32页 |
一、建立操作性强的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机制 | 第31页 |
二、加强对银行高级管理人员道德风险的防范 | 第31-32页 |
第三节 严格最后贷款人救助条件以防范道德风险 | 第32-34页 |
一、严格限定救助对象 | 第32-33页 |
二、实行惩罚性利率 | 第33页 |
三、加大惩罚力度 | 第33页 |
四、严格救助步骤和措施 | 第33-34页 |
第四节 加强存款保险机构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合作、协调与信息共享 | 第34-35页 |
结论 | 第35-36页 |
参考文献 | 第36-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