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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法治发达的动力机制探析及启示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前言第9-13页
第一章 古罗马时期的法律家第13-25页
 第一节 古罗马法律家及其法律活动第13-21页
  一、最初的法学家——大祭司第13-14页
  二、王政法——国王第14-15页
  三、“法律”的制定者——人民大会第15-16页
  四、元老院决议——元老院第16-17页
  五、早期“裁判官”——执政官第17-18页
  六、大法官谕令——大法官第18-19页
  七、皇帝的敕令——皇帝第19-20页
  八、法学家的解答——法学家第20-21页
 第二节 “罗马法就是法学家法”命题证伪第21-25页
  一、法学家对罗马法的贡献第21-22页
  二、“法学家创造了罗马法”一说有失偏颇第22页
  三、说法学家“创造”罗马法不符合历史事实第22-25页
第二章 古罗马时期的多元社会结构第25-37页
 第一节 古罗马王政时代及共和早期的二元社会结构第25-30页
  一、古罗马时期平民与贵族的起源第25-27页
  二、古罗马时期平民与贵族的斗争第27-30页
 第二节 古罗马共和早期以后及帝政时期的多元社会结构第30-37页
  一、罗马人与外邦人的阶层分化第31-33页
  二、罗马人与外邦人的冲突与法律调整第33-37页
第三章 古罗马的法律家与多元社会结构的互动第37-55页
 第一节 法律家对多元社会结构的功能第37-43页
  一、通过立法、司法工作对人民进行管理第38-39页
  二、提出法学理论,完善罗马法体系第39-41页
  三、开展法学教育,培养法律人才第41-42页
  四、传播自然法思想,培育民众法律信仰第42-43页
 第二节 多元社会结构对法律家的功能第43-49页
  一、罗马保民官对法律家权力进行制约第43-44页
  二、罗马人通过上诉权对法律家权力进行制约第44-45页
  三、罗马人通过参政权对法律家权力进行制约第45-48页
  四、多元社会结构为法律家创造法律活动提供大量素材第48-49页
 第三节 法律家与多元社会结构的动力机制第49-55页
  一、来自法律家的动力第50-51页
  二、来自多元社会结构的动力第51-55页
结语:古罗马法治发达之启示第55-57页
参考文献第57-59页
致谢第59-60页
附录一: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第60-6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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