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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研究

中文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9页
引言第9-10页
第一章 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界定及其刑法保护的必要性第10-17页
 第一节 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界定及其法律特征第10-11页
  一、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界定第10页
  二、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法律特征第10-11页
   (一)专有性特征弱化第10-11页
   (二)地域界限消失第11页
 第二节 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必要性第11-17页
  一、打击和制裁网络文学作品犯罪的需要第11-14页
   (一)我国网络文学作品犯罪形势不容乐观第11-12页
   (二)网络环境下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犯罪刑法保护难度增大第12-14页
   (三)公众对于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刑法保护意识的不足第14页
  二、强化网络文学作品保护体系的需要第14-15页
   (一)行政和民事保护的不充分第14-15页
   (二)刑法保护是打击犯罪最有力的手段第15页
  三、顺应世界知识产权发展趋势的需要第15-17页
   (一)国外对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第16页
   (二)TRIPs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必然要求第16-17页
第二章 我国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现状考察第17-23页
 第一节 从“云霄阁”案看我国网络文学作品的刑法保护现状第17-20页
  一、客体为复杂客体第17-18页
  二、客观方面的分析第18页
   (一)侵犯著作权罪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非法行为第18页
   (二)侵犯著作权要求违法数额较大或有其它严重情节第18页
   (三)侵害著作权罪的危害行为是复制发行行为第18页
  三、主体是一般主体第18-19页
  四、主观方面的分析第19-20页
 第二节 我国网络文学作品犯罪立法的缺陷第20-21页
  一、专门针对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的立法较少第20页
  二、现行刑法体系在网络文学作品保护上存在滞后性第20-21页
   (一)“以营利为目的”已不适应网络文学作品保护的需要第21页
   (二)刑法罪名与信息化发展不相适应第21页
 第三节 我国网络文学作品犯罪司法的缺陷第21-23页
  一、刑法对网络文学作品的保护案件少见第21-22页
  二、刑事制裁并未达到震慑其他盗版文学网站的效果第22-23页
第三章 域外网络文学作品刑法保护的经验借鉴第23-27页
 第一节 各国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之概况第23-25页
  一、美国第23页
  二、英国第23-24页
  三、法国第24页
  四、德国第24-25页
 第二节 各国网络著作权刑法保护之比较与借鉴第25-27页
  一、网络著作权的刑法保护模式第25页
  二、侵犯网络著作权罪的主观方面要件第25-26页
  三、侵犯网络著作权罪的刑罚体系第26-27页
第四章 我国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完善建议第27-36页
 第一节 立法层面上完善网络文学作品的刑法保护体系第27-30页
  一、针对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制定专门的刑事法律第27页
  二、扩大刑法对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的保护范围第27页
  三、取消“以营利为目的”的主观条件第27-28页
  四、在刑法分则中增设“网络信息传播权”的规定第28-29页
  五、调整现行刑法体系的刑罚结构第29-30页
   (一)完善“罚金刑为主,自由刑为辅”的刑罚配置第29页
   (二)可以增设资格刑以消除罪犯的再犯能力第29-30页
 第二节 司法层面上明晰本罪的定罪和量刑因素第30-31页
  一、网络文学作品犯罪定性因素的认定第30页
  二、网络文学作品犯罪定量因素的认定第30-31页
 第三节 执法层面上加强刑事保护与民事、行政保护的衔接第31-36页
  一、加强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刑法保护与民法保护的衔接第32-33页
   (一)统一刑法和民法对“以营利为目的”的认识第32-33页
   (二)增强公共部门的能动性和打击侵权犯罪的积极性第33页
   (三)通过司法实践或司法解释增强民事与刑事追诉程序衔接的灵活性第33页
  二、加强网络文学作品著作权刑法保护与行政执法的衔接第33-36页
   (一)改变行政机关执法理念,将重心从维护秩序逐渐向保护权利转变第34页
   (二)明确执法分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第34-35页
   (三)注重大众著作权意识的法律普及工作,增强社会权利意识第35-36页
结语第36-37页
参考文献第37-38页
致谢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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