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12页 |
ABSTRACT | 第12-14页 |
引言 | 第14-15页 |
第一章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法概述 | 第15-19页 |
第一节 立法背景 | 第15-16页 |
第二节 立法论争 | 第16-17页 |
第三节 立法价值 | 第17-19页 |
第二章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构成要件 | 第19-28页 |
第一节 犯罪客体 | 第19-21页 |
一、犯罪客体 | 第19-20页 |
二、犯罪对象 | 第20-21页 |
第二节 客观方面 | 第21-24页 |
一、客观行为 | 第21-24页 |
二、犯罪情节 | 第24页 |
第三节 犯罪主体 | 第24-26页 |
一、自然人 | 第24-25页 |
二、单位 | 第25页 |
三、由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主体引申出的思考 | 第25-26页 |
第四节 主观方面 | 第26-28页 |
第三章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相关问题 | 第28-35页 |
第一节 罪名确定 | 第28-29页 |
第二节 停止形态 | 第29-31页 |
一、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 | 第29-30页 |
二、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 | 第30-31页 |
第三节 共犯形态 | 第31-32页 |
一、共犯的主体条件 | 第31页 |
二、教唆犯 | 第31-32页 |
三、共同犯罪的停止形态 | 第32页 |
第四节 罪数形态 | 第32-35页 |
一、本二罪与侮辱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 第33页 |
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与侵犯通信自由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 第33页 |
三、本二罪与贪污贿赂罪的罪数形态问题 | 第33-35页 |
第四章 本二罪与其他相关信息类犯罪的比较 | 第35-41页 |
第一节 与侵犯国家信息有关犯罪的比较 | 第35-36页 |
一、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 第35页 |
二、客观方面 | 第35-36页 |
三、犯罪主体及主观方面 | 第36页 |
四、量刑 | 第36页 |
第二节 与侵犯商业信息有关犯罪的比较 | 第36-39页 |
一、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 第37页 |
二、客观方面 | 第37-38页 |
三、犯罪主体及主观方面 | 第38页 |
四、量刑 | 第38-39页 |
第三节 与侵犯军事信息有关犯罪的比较 | 第39-41页 |
一、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 第39-40页 |
二、客观方面 | 第40页 |
三、犯罪主体及主观方面 | 第40页 |
四、量刑 | 第40-41页 |
第五章 域外的立法状况及借鉴 | 第41-52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立法状况 | 第41-44页 |
一、美国的立法状况 | 第41-43页 |
二、加拿大的立法状况 | 第43-44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状况 | 第44-49页 |
一、德国的立法状况 | 第44-47页 |
二、法国的立法状况 | 第47-49页 |
第三节 域外经验对我国立法的借鉴 | 第49-52页 |
一、立法模式 | 第49-50页 |
二、立法的基础概念 | 第50-51页 |
三、例外情形及亲告罪 | 第51页 |
四、立法衔接 | 第51-52页 |
第六章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立法缺陷及完善 | 第52-63页 |
第一节 立法缺陷 | 第52-54页 |
一、"公民个人信息"定义的缺失 | 第52页 |
二、犯罪主体方面的缺陷 | 第52-53页 |
三、犯罪行为方面的缺陷 | 第53页 |
四、"违反国家规定"和"情节严重"方面的缺陷 | 第53页 |
五、法定刑方面的缺陷 | 第53-54页 |
第二节 立法完善 | 第54-63页 |
一、"公民个人信息"定义的界定及相关问题 | 第54-57页 |
二、犯罪主体方面的完善 | 第57页 |
三、犯罪行为方面的完善 | 第57-59页 |
四、"违反国家规定"和"情节严重"的具体化 | 第59-61页 |
五、法定刑方面的调整 | 第61-63页 |
结语 | 第63-64页 |
参考文献 | 第64-68页 |
致谢 | 第68-69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第6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