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12页 |
1 导论 | 第12-27页 |
·研究背景 | 第12-17页 |
·政府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调控转变 | 第12-13页 |
·多种所有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影响和作用 | 第13-14页 |
·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需求的变化 | 第14-16页 |
·国家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 | 第16-17页 |
·研究意义 | 第17-19页 |
·理论意义 | 第17-18页 |
·实践意义 | 第18-19页 |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9-23页 |
·国外研究现状 | 第19-21页 |
·国内研究现状 | 第21-23页 |
·研究目标与内容 | 第23-25页 |
·研究目标 | 第23-24页 |
·主要研究内容 | 第24页 |
·重点解决的问题 | 第24-25页 |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第25-27页 |
·研究方法 | 第25页 |
·技术路线 | 第25-27页 |
2 林业分类经营的理论基础 | 第27-39页 |
·理论基础 | 第27-36页 |
·公共财政理论 | 第27-28页 |
·产权理论 | 第28-30页 |
·制度变迁理论 | 第30-31页 |
·资本经营理论 | 第31-32页 |
·土地利用理论 | 第32-33页 |
·可持续发展理论 | 第33-35页 |
·“看不见的手”原理 | 第35-36页 |
·林业分类经营的基本内涵 | 第36-39页 |
·林业分类经营的涵义 | 第36页 |
·林业分类经营的实质 | 第36-37页 |
·林业分类经营与森林分类经营的关系 | 第37-38页 |
·林业分类经营与森林多功能利用的关系 | 第38-39页 |
3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实践探索 | 第39-53页 |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发展历程 | 第39-43页 |
·萌芽阶段 | 第39-40页 |
·从理论到实践阶段 | 第40-41页 |
·试点探索阶段 | 第41-42页 |
·全面推广阶段 | 第42-43页 |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特点 | 第43-44页 |
·坚持统筹兼顾,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 第43页 |
·坚持政府主导,财政投入为主,吸引社会资金 | 第43页 |
·坚持方便管理,适当集中连片,合理划分林种 | 第43-44页 |
·倡导自愿性,尊重林业产权,注重维护群众利益 | 第44页 |
·坚持系统性,政策法规配套,强化管理监督 | 第44页 |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主要政策 | 第44-47页 |
·公益林划分政策 | 第44-45页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 | 第45-46页 |
·公益林经营管理政策 | 第46页 |
·商品林经营管理政策 | 第46-47页 |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 第47-53页 |
·缺乏对分类经营主体的制度设计 | 第47-50页 |
·林业分类经营实践中重“分类”轻“经营” | 第50-51页 |
·重视政府投入,忽视经营机制建立 | 第51页 |
·森林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 | 第51-52页 |
·林业产权激励机制尚未形成 | 第52-53页 |
4 林业分类经营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 第53-65页 |
·分类经营实现了土地分工,获得了双重效益——新西兰 | 第54-56页 |
·分类经营提出的背景 | 第54页 |
·分类经营的实施情况 | 第54-55页 |
·分类经营政策调整与管理体制改革 | 第55-56页 |
·分类经营形成三类林的经营机制——美国 | 第56-58页 |
·森林类型及经营特点 | 第56-57页 |
·政策扶持 | 第57-58页 |
·分类经营实现了国家投资和私人投资的利益最大化——日本 | 第58-60页 |
·森林类型 | 第58-60页 |
·分类经营特点及政策扶持 | 第60页 |
·林地补助金制度推动了分类经营—英格兰 | 第60-62页 |
·主要内容 | 第60-61页 |
·突出特点 | 第61-62页 |
·对我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启示 | 第62-65页 |
·林业分类经营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 第62页 |
·从国情林情出发实施林业分类经营 | 第62页 |
·分层次进行林业分类经营 | 第62-63页 |
·实行政企分离的管理体制 | 第63页 |
·生态林经营以政府投资为主 | 第63页 |
·培育不同的林业经营主体 | 第63页 |
·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 | 第63-65页 |
5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地位和作用 | 第65-85页 |
·林业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65-72页 |
·植树造林动员难 | 第66-67页 |
·资源保护难 | 第67页 |
·科技推广难 | 第67-68页 |
·产业发展难 | 第68-71页 |
·林农和林业职工增收难 | 第71-72页 |
·林业经营问题的根源分析 | 第72-79页 |
·林业经营管理仍以计划经济思想占主导 | 第72页 |
·森林经营处于粗放型经营发展模式 | 第72-75页 |
·土地分类利用没有实现效益最大化 | 第75页 |
·政府投资导向不明,未充分调动社会办林业的积极性 | 第75-77页 |
·两类林经营主体的经营机制不活 | 第77-79页 |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必要性 | 第79-82页 |
·满足社会对林业物质产品的需求 | 第79-80页 |
·满足社会对林业生态产品的需求 | 第80页 |
·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 | 第80-81页 |
·适应国家公共财政改革 | 第81页 |
·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 第81-82页 |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地位 | 第82-83页 |
·林业分类经营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制度 | 第82页 |
·林业分类经营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手段 | 第82-83页 |
·林业分类经营是调动人的创造力的基础保障 | 第83页 |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作用 | 第83-85页 |
·有利于优化配置林业生产要素 | 第83页 |
·有利于政府和社会投资的区别使用 | 第83页 |
·有利于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双重需求 | 第83-84页 |
·有利于实现林业三大效益的最大化 | 第84-85页 |
6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路径设计 | 第85-109页 |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总体思路 | 第85-87页 |
·坚持科学发展观 | 第85-86页 |
·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 第86页 |
·符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 | 第86-87页 |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基本原则 | 第87-89页 |
·有利于发挥林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 | 第87-88页 |
·有利于提高林地生产力 | 第88页 |
·有利于发挥森林主导功能最大化 | 第88页 |
·有利于林业可持续发展 | 第88-89页 |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基础——森林分类 | 第89-94页 |
·森林经营思想转变 | 第89-91页 |
·森林分类的依据 | 第91-92页 |
·森林分类的原则 | 第92-93页 |
·森林分类区划 | 第93-94页 |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关键——经营主体分类 | 第94-102页 |
·经营主体分类的目的 | 第94-95页 |
·经营主体分类的依据 | 第95-98页 |
·经营主体分类 | 第98-102页 |
·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体制经营机制重建 | 第102-109页 |
·培育林业经营主体 | 第102-103页 |
·放活林地经营权 | 第103-104页 |
·实现森林资源资产化经营 | 第104-105页 |
·创新分类经营机制 | 第105-106页 |
·减轻林业税费负担 | 第106-107页 |
·实行林业资源分类管理制度 | 第107-108页 |
·积极推进非公有制林业发展 | 第108-109页 |
7 中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的保障机制 | 第109-117页 |
·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 第109-110页 |
·加快国有林业企事业单位改革 | 第110-111页 |
·深化林业投融资体制改革 | 第111-112页 |
·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 | 第112-114页 |
·建立森林生态服务有偿使用制度 | 第114-115页 |
·实行林政资源分类管理制度改革 | 第115页 |
·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第115-117页 |
8 实证分析 | 第117-143页 |
·国有民营主体的培育——伊春国有林经营管理体制改革 | 第117-123页 |
·改革背景 | 第119页 |
·主要做法 | 第119-121页 |
·改革的成效 | 第121-122页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122页 |
·启示 | 第122-123页 |
·民有民营主体的培育——福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第123-131页 |
·历史必然性 | 第125-126页 |
·主要做法 | 第126-128页 |
·改革的成效 | 第128-130页 |
·启示 | 第130-131页 |
·建立多渠道生态补偿机制发展公益林——广东 | 第131-136页 |
·主要做法 | 第132-134页 |
·林业分类经营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134-135页 |
·启示 | 第135-136页 |
·多种非公有制主体经营商品林——广西 | 第136-140页 |
·速丰林建设基本情况 | 第137页 |
·发展速丰林的主要做法 | 第137-140页 |
·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140页 |
·启示 | 第140页 |
·小结 | 第140-143页 |
·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培育多元化经营主体 | 第141页 |
·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制度 | 第141-142页 |
·调整和改革不适应商品林发展的政策 | 第142-143页 |
9 结论与展望 | 第143-149页 |
·结论 | 第143-147页 |
·在我国土地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协调经济和生态功能,必须实施林业分类经营 | 第143页 |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是转变林业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 | 第143-144页 |
·林业分类经营的本质要求是围绕经营主体进行制度创新 | 第144页 |
·实施分类经营是实现林业经营效益最大化的产权制度安排 | 第144-145页 |
·生态公益林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生态公益林经营难以从市场上获得资本优化资源配置,必须依靠公共财政支持 | 第145页 |
·国家应当按照资本经营的要求,满足商品林业经营主体的市场条件 | 第145页 |
·林业分类经营需要从国家和私人利益主体两条途径,推进制度变迁 | 第145-146页 |
·森林分类经营是林业分类经营的基础,实现可持续发展是林业分类经营的目标要求 | 第146页 |
·实施林业分类经营改革是建设现代林业的根本途径 | 第146-147页 |
·国内外的实践充分证明,林业分类经营是保障林业发展,有效满足人们对林业的多种需求的根本举措 | 第147页 |
·本文创新点 | 第147-148页 |
·研究展望 | 第148-149页 |
参考文献 | 第149-156页 |
个人简介 | 第156-160页 |
导师简介 | 第160-162页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第162-163页 |
致谢 | 第1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