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6页 |
上篇 刑法调整对象的确立 | 第16-77页 |
序言 | 第16-30页 |
一、刑法独立性的否定 | 第17-19页 |
二、立法者暴政的肆虐 | 第19-30页 |
第一章 刑法调整对象的现有理论综述 | 第30-37页 |
1.调整手段说 | 第30-31页 |
2.广泛的社会关系说 | 第31页 |
3.危害社会说 | 第31-32页 |
4.罪刑关系说 | 第32-33页 |
5.刑事责任关系说 | 第33页 |
6.国家与犯罪人之间的关系说 | 第33-34页 |
7.立法者决定说 | 第34-35页 |
8.犯罪的道德论说 | 第35页 |
9.刑法的谦抑性说 | 第35-36页 |
10.刑法的补充性说 | 第36-37页 |
第二章 刑法调整对象确立的基础——对人权的分析 | 第37-60页 |
第一节 对人性的分析 | 第37-48页 |
一、人性的观点综述 | 第37-42页 |
(一) 从人的自然属性的角度来分析人性的特征 | 第37-38页 |
(二) 从人的精神属性来分析人的特征 | 第38-40页 |
(三) 从人的功能属性来分析人的特征 | 第40-42页 |
(四) 从人的社会属性的角度来分析人的特征 | 第42页 |
二、人性的界定 | 第42-46页 |
(一) 人的独有的自然属性 | 第43-44页 |
(二) 人的社会属性 | 第44-46页 |
三、人性对法律的影响 | 第46-48页 |
第二节 对人权的分析 | 第48-60页 |
一、人权的观点综述 | 第48-49页 |
二、人权的概念与内容 | 第49-55页 |
(一) 人权首先是平等权 | 第49-51页 |
(二) 人权的具体内容的争论 | 第51-53页 |
(三) 人权的具体内容应当以人性的特点为核心 | 第53-55页 |
三、现代法治社会是以保障人权为核心 | 第55-57页 |
四、结论 | 第57-60页 |
第三章 刑法调整对象的确立 | 第60-77页 |
第一节 刑法的表面特征分析 | 第60-66页 |
一、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外在特征的不同 | 第60-64页 |
(一) 对承担责任的主体要件的要求不同 | 第60页 |
(二) 对主观罪过的强调不同 | 第60-61页 |
(三) 对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同 | 第61-64页 |
二、对刑罚的分析 | 第64-66页 |
第二节 刑法调整对象的分析 | 第66-77页 |
一、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后果分析 | 第66-68页 |
二、犯罪行为对社会秩序的破坏的分析 | 第68-71页 |
三、刑法的调整对象的判断标准 | 第71-77页 |
下篇 确立刑法调整对象的意义 | 第77-160页 |
第一章 刑法不得已原则是刑法的根本原则 | 第79-97页 |
第一节 刑法不得已原则 | 第79-89页 |
一、刑法不得己原则的涵义 | 第79-80页 |
二、刑法必要性原则的历史渊源 | 第80-85页 |
三、刑法不得己原则的作用 | 第85-89页 |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与刑法不得已原则的关系 | 第89-97页 |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缺陷 | 第89-96页 |
(一) 从思想渊源来看,罪刑法定原则只是力图限制司法者权力 | 第89-91页 |
(二) 从内容来看,罪刑法定原则着重限制司法者权力 | 第91-94页 |
(三) 从历史教训来看,罪刑法定原则不能真正保障公民基本人权 | 第94-96页 |
二、罪刑法定原则的重新定位 | 第96-97页 |
第二章 犯罪的概念与犯罪的本质 | 第97-125页 |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观点综述 | 第97-109页 |
一、犯罪的形式概念 | 第98-100页 |
(一) 犯罪的形式概念的类型 | 第98-99页 |
(二) 对形式的犯罪概念的评价 | 第99-100页 |
二、犯罪的实质概念 | 第100-106页 |
(一) 实质的犯罪概念的特点 | 第100-101页 |
(二) 实质的犯罪概念的类型 | 第101-105页 |
(三) 对实质的犯罪概念的评价 | 第105-106页 |
三、综合的犯罪概念 | 第106-109页 |
(一) 综合的犯罪概念的特点 | 第106页 |
(二) 综合的犯罪概念的类型 | 第106-108页 |
(三) 对综合的犯罪概念的评价 | 第108-109页 |
第二节 犯罪的概念和犯罪本质探究 | 第109-125页 |
一、社会危害性 | 第110-119页 |
二、刑事违法性 | 第119-121页 |
三、应受刑罚处罚性 | 第121-123页 |
四、结论 | 第123-125页 |
第三章 刑罚的目的 | 第125-160页 |
第一节 现有刑罚目的学说的述评 | 第125-151页 |
一、报应论 | 第125-135页 |
(一) 神意报应论 | 第126页 |
(二) 道义报应论 | 第126-128页 |
(三) 法律报应论 | 第128-129页 |
(四) 对报应主义的评价 | 第129-135页 |
二、功利论 | 第135-148页 |
(一) 功利主义概说 | 第135-137页 |
(二) 一般预防论 | 第137-140页 |
(三) 特殊预防论 | 第140-144页 |
(四) 对功利主义的评价 | 第144-148页 |
三、折衷论 | 第148-151页 |
第二节 刑罚目的的确定 | 第151-160页 |
一、刑罚目的分析的基础 | 第151-154页 |
二、对社会成员减少犯罪可能性的分析 | 第154-158页 |
三、刑罚的目的是以“一般预防”为中心来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公民的基本人权 | 第158-160页 |
主要参考书目 | 第160-16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