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7页 |
英文摘要 | 第7-9页 |
引言 | 第9页 |
一、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概述 | 第9-15页 |
(一)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概念 | 第9-12页 |
(二)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与相关概念辨析 | 第12-15页 |
1、产品召回与企业的售后服务 | 第12页 |
2、产品召回与“三包”规定中的包修、包换、包退 | 第12-13页 |
3、产品召回与产品回收、产品强制收回 | 第13-14页 |
4、产品召回与缺陷产品损害赔偿 | 第14-15页 |
二、境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 第15-24页 |
(一) 境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的确立 | 第15-19页 |
1、英美法系国家的相关规定 | 第15-18页 |
2、大陆法系国家和地区的相关立法 | 第18-19页 |
(二) 国外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 第19-24页 |
1、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有利于维护公共安全与消费者权益 | 第20-21页 |
2、政府监管产品市场需要建立一整套完备的法律制度 | 第21页 |
3、政府监管产品市场法律制度的内部安排应当符合市场法制公平原则 | 第21-23页 |
4、独立、公正检测机构的设立和科学、权威检测标准的确立对国家产品质量监管制度的功能发挥具有决定性意义 | 第23页 |
5、高效的政府管理水平是产品质量监管的保证 | 第23-24页 |
三、我国缺陷产品制度建立的理论依据 | 第24-30页 |
(一) 缺陷产品召回的法哲学基础—基于正义的价值诉求 | 第24-26页 |
(二) 缺陷产品召回的消费者法依据—基于消费者安全保障权 | 第26-27页 |
(三) 缺陷产品召回的契约法依据—基于出卖者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及不完全给付责任 | 第27-29页 |
1、基于标的物之瑕疵担保责任 | 第27-28页 |
2、基于不完全给付责任 | 第28-29页 |
(四) 缺陷产品召回的侵权行为法依据—基于侵权行为法的预防功能 | 第29-30页 |
四、我国缺陷产品制度构建的对策建议 | 第30-43页 |
(一)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构建的立法模式 | 第30-32页 |
(二) 缺陷产品召回的立法原则 | 第32-34页 |
1、公共安全原则 | 第32-33页 |
2、诚实信用原则 | 第33页 |
3、强制召回原则 | 第33-34页 |
(三) 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的执法主体与召回义务主体 | 第34-35页 |
1、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的执法主体 | 第34-35页 |
2、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中的义务主体 | 第35页 |
(四) 缺陷产品召回的标准、方式 | 第35-38页 |
(五) 缺陷产品召回的程序 | 第38-41页 |
1、厂商提出产品缺陷信息报告 | 第40页 |
2、监管机构评估鉴定 | 第40-41页 |
3、根据对产品的评估,由厂商作出产品召回计划 | 第41页 |
4、实施召回 | 第41页 |
5、召回结果报告 | 第41页 |
(六) 缺陷产品召回主体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 | 第41-43页 |
结语 | 第43-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