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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挪用公款犯罪中国有公司、公共财产及“委派型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

一、问题的提出第1-8页
 (一) 案例第6-7页
 (二) 导致问题的原因第7-8页
  (1) 经济的因素第7页
  (2) 思想观念的因素第7-8页
  (3) 立法的因素第8页
  (4) 司法实践的因素第8页
二、关于国有公司的认定第8-19页
 (一) 首先,应当从我国国有公司的发展历史予以考察第9-12页
 (二) 不能简单用国外国有企业的标准来认定我国刑法上的国有企业第12-13页
 (三) 国有公司认定标准探讨第13-19页
  (1) 首先,从刑法打击范围来看,国有公司的准确界定对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职务犯罪的认定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尤其在犯罪的主体与犯罪对象的认定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第14页
  (2) 将非国有独资公司排除在国有公司之外,有利于我国现有的立法特别是刑事立法的统一协调第14-16页
  (3) 刑事立法与司法应当为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服务第16-19页
   A、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政治、经济背景分析第16-17页
   B、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需要分析第17-19页
三、关于公共财产的认定第19-33页
 (一) 关于公共财产认定的几种观点第19-22页
 (二) 对以上观点的分析及本文的见解第22-33页
  (1) 这种观点符合“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理论第22-26页
   A、确立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是公司制度理念的内在要求第23-24页
   B、企业法人享有法人所有权是企业法人制度的内在要求第24页
   C、企业法人享有法人所有权也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第24-25页
   D、承认公司法人享有所有权,并不意味着要否认投资者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也不意味着投资者会丧失其应享有的权力和利益第25页
   E、确立公司法人财产所有权,可以使国家摆脱对国有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第25-26页
  (2)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与公司法人财产权自相矛盾第26-31页
  (3) 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股份享有股权、份额权,而非所有权第31页
  (4) 这一观点有利于立法的协调与统第31-32页
  (5) 这一观点体现了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罪刑法定原则第32-33页
四、关于“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认定第33-39页
 (一) 相关的法律规定第33-34页
 (二) 关于“委派”第34-35页
 (三) 正确理解、认定“委派”应注意的问题第35-36页
 (四) 关于刑法第271条第2款的反思第36-39页
五、结语第39-40页
参考文献第40-41页
后记第41-42页
声明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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