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第1章 绪论 | 第10-13页 |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第10-11页 |
·选题背景 | 第10页 |
·研究意义 | 第10-11页 |
·文献综述 | 第11页 |
·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 第11-13页 |
·研究的基本思路 | 第11-12页 |
·研究的方法 | 第12-13页 |
第2章 《物权法》对抵押权制度的突破 | 第13-19页 |
·抵押权制度在银行业的重要地位 | 第13-16页 |
·抵押权的概念 | 第13页 |
·抵押权的特征 | 第13-14页 |
·抵押权的实现 | 第14-15页 |
·抵押权的终止 | 第15页 |
·抵押权在银行经营中举足轻重 | 第15-16页 |
·《物权法》对抵押权制度突破的表现 | 第16-19页 |
·个体户、农业生产经营者首次纳入抵押人范畴 | 第16-17页 |
·扩大了抵押财产范围 | 第17页 |
·修正了担保物权的实现规则 | 第17页 |
·新设了动产浮动抵押 | 第17-18页 |
·完善了最高额抵押权 | 第18页 |
·缩短了行使担保物权的时限 | 第18页 |
·其他方面的突破 | 第18-19页 |
第3章 物权法对银行抵押权的有利影响 | 第19-29页 |
·抵押人主体扩大有利于银行开拓新的优质客户 | 第19-20页 |
·抵押物范围的扩展有利于增强银行的业务经营能力 | 第20-21页 |
·确立担保物权的公示公信原则能有效保护金融交易安全 | 第21-22页 |
·动产浮动抵押有利于扩大融资担保财产的范围 | 第22-23页 |
·最高额抵押有利于提高银行授信效率 | 第23-24页 |
·担保实现规则的修正能及时防范银行信贷风险 | 第24-25页 |
·“物保”与“人保”并存的效力规定更能保护债权的实现 | 第25-26页 |
·登记制度的完善有利于银行降低交易成本和防范风险 | 第26-29页 |
第4章 物权法对银行抵押权的不利影响 | 第29-36页 |
·抵押物的范围扩展会加大事后监督成本和管理风险 | 第29页 |
·优先受偿的法律除外规定不利于银行实现担保债权 | 第29-32页 |
·担保物权行使时间的缩短对银行不利 | 第32页 |
·浮动抵押可能危及银行抵押权的实现 | 第32-33页 |
·不动产异议登记对银行提出更高要求 | 第33-34页 |
·以预告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存在抵押权落空的风险 | 第34-36页 |
第5章 银行应对《物权法》实施的对策及建议 | 第36-40页 |
·学透《物权法》并修改完善有关银行制度 | 第36页 |
·充分利用《物权法》的新规定开展信贷产品创新 | 第36页 |
·精细信贷管理规避《物权法》新规带来的风险 | 第36-37页 |
·注意诉讼时效并有效对抗第三人 | 第37-38页 |
·关注是否存在担保物优先受偿权的法定例外 | 第38页 |
·注意物保与人保结合方式的运用 | 第38-40页 |
结论 | 第40-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4页 |
致谢 | 第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