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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理标志的保护制度

摘要第1-7页
前言第7-8页
第一章 地理标志概述第8-16页
 一、地理标志概念辨析第8-10页
  (一) 地理标志第8-9页
  (二) 原产地名称第9页
  (三) 证明商标第9-10页
 二、地理标志产品属性分析第10-13页
  (一) 地理标志产品中的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第10-11页
  (二) 原发型地理标志产品第11页
  (三) 机动型地理标志产品第11-13页
 三、地理标志的法权意义第13-16页
  (一) 地理标志的准知识产权性质第13-14页
  (二) 地理标志的“公权色彩”和准财产权性质第14-16页
第二章 TRIPS 协议中的地理标志保护第16-22页
 一、TRIPs 协议中地理标志保护的定义和成员方的义务第16-17页
 二、TRIPs 协议关于地理标志的限制第17-18页
 三、世界关于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的努力第18-20页
  (一) 关于建立有关多边框架约束力的争论第18-19页
  (二) 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的扩大与否第19-20页
 四、TRIPs 协议地理标志保护小结第20-22页
第三章 法国地理标志保护:AOC 制度第22-35页
 一、AOC 制度的宠儿:法国顶级葡萄酒第22-23页
  (一) 法国波尔多葡萄酒第22页
  (二) 法国香槟第22-23页
  (三) 法国干邑酒类第23页
 二、法国原产地命名控制制度第23-31页
  (一) 制度起源:法国酒类产品行业协会第23-24页
  (二) AOC 制度基本框架第24-31页
 三、原产地命名控制制度成功之所在第31-35页
  (一) 概念的明确、严格划定第32页
  (二) 严谨敬业的产业内外部监管第32-33页
  (三) “轻罪诉讼”:抬脚即触线的侵权门槛第33-35页
第四章 欧盟原产地/地理标志产权保护制度第35-45页
 一、《里斯本协定》的突破和创新第35-39页
  (一) “特别联盟”的作用第35-36页
  (二) “原产地”和“原属国”的法律概念第36-39页
  (三) 小结《里斯本协定》利与弊第39页
 二、欧盟原产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突破第39-44页
  (一) 承前之师:2081/92 号欧盟理事会条例第40-41页
  (二) 1996R1107 号欧盟文件的破与立第41页
  (三) PDO 制度与PGI 制度第41-44页
 三、欧盟原产地/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小结第44-45页
第五章 我国地理标识保护之路:综观与建议第45-52页
 一、我国现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与缺陷第45-48页
  (一) 我国《商标法》中的地理标志保护第45-47页
  (二)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第47-48页
 二、我国相关领域法制建设的设想与建议第48-52页
  (一) 建立严格细致的地标产品分类模型第48页
  (二) 立法上明确行政执法分管级别和部门第48-49页
  (三) 规范《商标法》的地理标志商标性质认定第49页
  (四) 建立地理标志产品的民间基层产业组织及法律定位和宏观监管..第49-50页
  (五) 支持建立具有约束力的地理标志注册与通告多边体系第50-52页
结论第52-53页
参考文献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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