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缩略语表 | 第10-14页 |
绪论:强行法的困境 | 第14-19页 |
一、强行法本体论的现有研究路径 | 第19-25页 |
(一)实证法路径 | 第19-20页 |
(二)自然法路径 | 第20页 |
(三)公共秩序路径 | 第20-21页 |
(四)信托路径 | 第21-22页 |
(五)一般国际法路径 | 第22-23页 |
(六)路径重构:以国际法渊源为基础的规范性、价值性分析 | 第23-25页 |
二、强行法规范性基础的分析:国际法各渊源的适格与否 | 第25-32页 |
(一)条约之于强行法:普遍性缺失 | 第25-27页 |
(二)一般法律原则之于强行法:具体性缺失 | 第27-29页 |
(三)国际法次级渊源之于强行法:强制性或独立性缺失 | 第29-31页 |
(四)小结:仍待补足的国际法各渊源 | 第31-32页 |
三、强行法规范性基础的明确:普遍性习惯国际法 | 第32-40页 |
(一)强行法是否需要国家实践 | 第32-35页 |
1.国家实践对强行法的必要性 | 第33-34页 |
2.国家实践与强行法的一致程度 | 第34-35页 |
(二)习惯国际法对强行法的意义所在 | 第35-37页 |
(三)强行法的“准备阶段”:普遍性习惯国际法的形成 | 第37-40页 |
四、强行法价值性基础的明确:主权与人权的二重维度 | 第40-50页 |
(一)价值性基础:强行法“青出于蓝”的根本所在 | 第40-42页 |
(二)主权层面的“赋值”:国际共同体的和平与安全 | 第42-46页 |
(三)人权层面的“赋值”:对人的尊重与保护 | 第46-48页 |
(四)强行法的“赋值阶段”:国际共同体对强行法的接受与承认 | 第48-50页 |
五、结论 | 第50-52页 |
参考文献 | 第52-62页 |
作者简介 | 第62-63页 |
致谢 | 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