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1页 |
绪论 | 第11-12页 |
1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实践难题 | 第12-18页 |
·“行政执法人员”的争议问题 | 第12-14页 |
·“行政执法人员”的内涵 | 第12页 |
·“行政执法人员”的外延 | 第12-14页 |
·对“依法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行为理解问题 | 第14-16页 |
·“依法移交”之理解问题 | 第14-15页 |
·“应当移交”的判断标准争议 | 第15页 |
·移交时间的理解问题 | 第15页 |
·移交主体与接受主体的范围问题 | 第15-16页 |
·“徇私”的性质及范围问题 | 第16页 |
·“徇私”的构成要件地位问题 | 第16页 |
·“徇私”的范围问题 | 第16页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受贿罪的罪数问题 | 第16-18页 |
2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争议问题的分析 | 第18-37页 |
·“行政执法人员”的争议分析 | 第18-23页 |
·“行政执法人员”的内涵分析 | 第18-20页 |
·“行政执法人员”的范围界定分析 | 第20-23页 |
·对“依法应当移交”而不移交的行为分析 | 第23-29页 |
·对“依法移交”的理解分析 | 第23-24页 |
·对“应当移交”的判断标准分析 | 第24-26页 |
·对移交时间的分析 | 第26-27页 |
·对移交主体与接受主体的分析 | 第27-29页 |
·“徇私”的性质及范围分析 | 第29-33页 |
·对“徇私”的构成要件地位分析 | 第29-31页 |
·对“徇私”的范围分析 | 第31-33页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和受贿罪之罪数分析 | 第33-37页 |
3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完善 | 第37-42页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司法标准统一 | 第37-39页 |
·“依法移交”应指依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的规定移交 | 第37页 |
·“应当移交”的判断标准以原案有事实存在为准 | 第37-38页 |
·增加不移交时间的规定 | 第38页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与受贿罪应数罪并罚 | 第38-39页 |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立法完善 | 第39-42页 |
·增加纪检、监察人员可以构成本罪的规定 | 第39-40页 |
·增加行政机关可以构成本罪的规定 | 第40页 |
·不移交的接受主体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第40页 |
·删除“徇私舞弊”这一要件,将其规定为加重情节 | 第40-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致谢 | 第45-46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考科研情况 | 第46-4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