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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司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研究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1页
一、少年司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之域外经验第11-16页
 (一) 美国的经验第11-12页
 (二) 德国的经验第12-13页
 (三) 日本的经验第13-14页
 (四) 比较第14-16页
  1. 调查目的的相同性第14-15页
  2. 调查启动的主动性第15页
  3. 调查报告的非刑事性第15-16页
  4. 调查内容的系统全面性第16页
二、少年司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之基本原理第16-26页
 (一) 基本概念第16-18页
  1. 少年司法制度概述第16-18页
  2. 少年司法社会调查报告的基本概念第18页
 (二) 少年司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理念基础第18-22页
  1. 刑罚个别化理念第18-20页
  2. 教育刑理念第20页
  3. 再社会化理念第20-21页
  4. 人格刑法理念第21-22页
 (三) 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之于少年司法的意义第22-26页
  1. 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根本地位第22-23页
  2. 少年司法的各个环节需要社会调查报告第23-26页
三、少年司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之我国实践第26-32页
 (一) 上海地区的实践第26-27页
 (二) 重庆地区的实践第27-28页
 (三) 成都地区的实践第28-29页
 (四) 其他地区的实践第29-30页
 (五) 问题第30-32页
  1. 法律依据欠缺,法律地位不明确第30-31页
  2. 调查主体不统一,且水平参次不齐第31页
  3. 作用范围有限,不能贯穿少年司法整个过程第31-32页
  4. 内容不规范,限制具体运用第32页
  5. 缺乏主体问责制度,导致不公平第32页
四、少年司法社会调查报告制度重构之我见第32-42页
 (一) 法律基础第33-34页
 (二) 基本原则及法律性质第34-35页
  1. 基本原则第34-35页
  2. 法律性质第35页
 (三) 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设置第35-38页
  1. 由指控方担任主体第35-36页
  2. 由辩护方担任主体第36页
  3. 由审判方担任主体第36-37页
  4. 由社会组织担任主体第37页
  5. 结论第37-38页
 (四) 社会调查报告的对象第38页
 (五) 社会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第38-40页
  1. 纵向维度的内容第38-39页
  2. 横向维度的内容第39页
  3. 特殊的调查内容第39-40页
  4. 综合分析第40页
 (六) 社会调查报告的程序设置第40-42页
  1. 社会调查的启动时间第40-41页
  2. 社会调查的方式第41页
  3. 异地越轨少年的调查第41-42页
结语第42-43页
致谢第43-44页
参考文献第44-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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