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前言 | 第7-8页 |
第一章 无船承运人的界定 | 第8-20页 |
一、美国法关于无船承运人的规定 | 第8-9页 |
(一) 美国航运法关于无船承运人概念的完善 | 第8-9页 |
(二) 美国法对无船承运人身份的特殊要求 | 第9页 |
二、中国法关于无船承运人的概念与美国法的区别 | 第9-13页 |
(一) 美国关于无船承运人定义的特点 | 第9-10页 |
(二) 《国际海运条例》中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就是"无船承运人" | 第10-13页 |
三、相关概念的澄清与释解 | 第13-20页 |
(一) 我国法律中对外国无船承运人的有关规定 | 第13-15页 |
(二) 无船承运人与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识别方法 | 第15-18页 |
(三) 无船承运人与国际货运服务经营者的区别 | 第18-20页 |
第二章 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法律问题 | 第20-29页 |
一、无船承运人在海商法下的法律地位 | 第20-22页 |
(一) 无船承运人作为承运人时的法律地位 | 第20-21页 |
(二) 无船承运人作为托运人时的法律地位 | 第21-22页 |
二、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法律性质 | 第22-25页 |
(一) 无船承运人提单具有《海商法》规定的提单的性质 | 第23页 |
(二) "一物一权原则"不适用于无船承运人提单 | 第23-25页 |
三、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法律效力 | 第25-29页 |
(一) 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报备提单具有的法律特征 | 第25-26页 |
(二) 无资格无船承运人和有资格无船承运人提单的法律效力 | 第26-29页 |
第三章 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 | 第29-39页 |
一、无船承运人提单的登记制度 | 第29-32页 |
(一) 无船承运人提单登记制度的含义 | 第29-30页 |
(二) 提单登记制度的作用 | 第30-31页 |
(三) 提单登记的程序 | 第31-32页 |
二、设立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的意义 | 第32-36页 |
(一) 无船承运人保证金不同于《担保法》中的保证 | 第33-34页 |
(二) 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与财务责任担保制度 | 第34-36页 |
三、无船承运人保证金制度在实践中的应用 | 第36-39页 |
第四章 无船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和赔偿责任 | 第39-52页 |
一、无船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 | 第39-42页 |
(一) 海商法下承运人的货物留置权 | 第39-41页 |
(二) 无船承运人货物留置权的行使 | 第41-42页 |
二、无船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 第42-46页 |
(一) 无船承运人的单位责任限制 | 第42-44页 |
(二) 无船承运人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 第44-46页 |
三、保证金在赔偿中的应用 | 第46-52页 |
(一) 保证金可以用来承担民事责任 | 第47-48页 |
(二) 保证金用来承担行政罚款责任 | 第48-49页 |
(三) 保证金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担行政罚款责任的顺序 | 第49-52页 |
结语 | 第52-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