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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义务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7页
引言第7-8页
第一章 警示义务概述第8-17页
 第一节 警示义务的概念及其特征第8-10页
  一、警示义务的概念及相关规定第8-9页
  二、警示义务的特征第9-10页
 第二节 警示义务的分类第10-17页
  一、以警示义务客体为标准的分类及其内容第11-16页
  二、以警示义务产生时间为标准的分类及其内容第16-17页
第二章 警示义务的主体、客体和对象第17-25页
 第一节 警示义务主体第17-20页
  一、产品生产者第17-18页
  二、产品销售者第18-19页
  三、所有权人和管理人第19页
  四、先危险行为人第19-20页
  五、高度危险区域的管理人第20页
 第二节 警示义务的客体第20-23页
  一、缺陷产品第20-21页
  二、危险物件第21-22页
  三、先危险行为第22页
  四、高度危险区域第22-23页
 第三节 警示义务的对象第23-25页
  一、消费者第23页
  二、先危险行为相对人第23-24页
  三、受让人和第三人第24页
  四、医生、游客、网络用户等第24-25页
第三章 警示义务的内容第25-28页
 第一节 警告第25-26页
 第二节 指示和标记第26-27页
  一、指示第26页
  二、标记第26-27页
 第三节 警告、指示和标记之间的关系第27-28页
第四章 警示义务的履行第28-32页
 第一节 警示义务的履行原则第28-29页
 第二节 警示义务的履行方式第29-30页
 第三节 警示义务的构成要件第30-31页
 第四节 免于承担警示义务的情形第31-32页
  一、无法预见的危险(Unforeseeable dangers)第31页
  二、公开和明显的危险(Open and obvious dangers)第31页
  三、众所周知的危险(Commonly known dangers)第31页
  四、微不足道的危险(Inappreciable dangers)第31-32页
第五章 违反警示义务的责任的归责原则第32-36页
 第一节 关于违反产品警示义务的归责原则的思考第32-34页
  一、销售者的责任问题第33页
  二、警示缺陷的归责原则第33-34页
  三、生产者的售后警示义务归责原则第34页
 第二节 违反广义的警示义务的归责原则第34-36页
  一、违反物件损害警示义务的归责原则第35页
  二、违反先危险行为警示义务的归责原则第35-36页
  三、违反高危区域警示义务的归责原则第36页
结论第36-38页
注释第38-39页
参考文献第39-41页
后记第4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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