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11页 |
ABSTRACT | 第11-13页 |
引言 | 第13页 |
一、政府与市场经济 | 第13-22页 |
(一) 市场经济的基本属性 | 第14-17页 |
1、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消费者、企业和政府 | 第15页 |
2、市场经济的目的在于追逐最大的利益 | 第15页 |
3、市场经济的法律价值就在于保障效率与公平 | 第15-17页 |
(二) 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由与作用 | 第17-21页 |
1、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理由 | 第17-19页 |
2、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 第19-21页 |
(三) 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法律途径 | 第21-22页 |
二、私法在市场经济中维护基础运行秩序的作用 | 第22-30页 |
(一) 私法精神与市场经济 | 第22-24页 |
1、私法的精神就是保障私人权利和私人利益 | 第22-23页 |
2、要兼顾私人权利和社会利益 | 第23页 |
3、私法精神与我国的市场经济 | 第23-24页 |
(二) 私法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 第24-26页 |
1、民事主体制度确立市场经济主体资格的作用 | 第24页 |
2、物权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经济静的安全 | 第24-26页 |
3、契约法律制度维护市场经济动的安全 | 第26页 |
(三) 私法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消极作用 | 第26-30页 |
1、民法的所有权绝对原则制约社会整体利益 | 第27页 |
2、民法的自由和自治可能引起在微观上的盲目和宏观上的不稳定 | 第27-29页 |
3、市场机制的固有缺陷和失灵可能导致民法的规范功能受到限制 | 第29-30页 |
三、公法在市场经济中保障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和竞争秩序的作用 | 第30-39页 |
(一) 公法精神与市场经济 | 第30-33页 |
1、公法是市场经济的客观需求 | 第30-31页 |
2、公法应当限制政府的权力 | 第31页 |
3、公法的根本精神就是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运行和社会公共利益 | 第31-33页 |
(二) 公法在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 | 第33-37页 |
1、在宏观经济层面具有直接调控国民经济运行整体运行秩序的作用 | 第33-34页 |
2、在微观经济层面具有间接规制市场经济竞争秩序的作用 | 第34-36页 |
3、宏观经济调控立法与微观经济规制立法的关系 | 第36-37页 |
(三) 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消极作用 | 第37-39页 |
1、政府职能的范围过于宽泛 | 第37页 |
2、政府的自利性 | 第37-38页 |
3、政府干预市场经济的任意性 | 第38-39页 |
四、公法和私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作用的协调 | 第39-46页 |
(一) 中国市场经济的特征及其法律需求 | 第39-42页 |
1、我国市场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 | 第39-40页 |
2、我国市场化改革的目标模式是现代市场经济而非自由市场经济 | 第40-41页 |
3、我国市场发育的障碍与法律价值的实现途径 | 第41-42页 |
(二) “私法优位论”与“公法优位论” | 第42-44页 |
(三) 公法和私法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作用的良性互动 | 第44-46页 |
1、单纯强调公法或私法的作用都存在局限性 | 第44-45页 |
2、公法、私法作用良性互动的意义 | 第45页 |
3、公法、私法作用良性互动的实现途径 | 第45-46页 |
结语 | 第46-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0页 |
发表文章目录 | 第50-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第52-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