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英文摘要 | 第1-13页 |
第一章 绪论 | 第13-29页 |
·研究背景 | 第13-17页 |
·研究动机 | 第17-18页 |
·研究目的 | 第18-20页 |
·研究架构 | 第20-29页 |
第二章 研究问题之处理概念 | 第29-47页 |
·处理概念的文献探讨 | 第29-36页 |
·研究问题的既有处理观念及其不足 | 第36-40页 |
·对电信自由化阶段观念认知上出现瑕疵 | 第37-39页 |
·对设施“类型”界定的模糊 | 第39页 |
·对电信设施的建设与使用有待明确的法律规范 | 第39-40页 |
·研究问题在实际处理上所出现的特点 | 第40-43页 |
·在自由化阶段上的特点 | 第40-41页 |
·在设施种类性质的特点 | 第41-42页 |
·在行政监督管理内容(在建设、使用、维护方面)的特点 | 第42-43页 |
·对研究问题的基本假设 | 第43-47页 |
第三章 电信自由化过程在电信设施共用上所面临的监管争议 | 第47-68页 |
·市场开放初期电信基础设施的建设困难 | 第47-48页 |
·电信设施适用电信法处理共用问题的争议 | 第48-51页 |
·公法学“公物”、“公有”、“公用”及私法学“租赁”、“共有”之概念分析 | 第51-60页 |
·电信设施在规划新建上所涉及相关法律之疑义 | 第60-68页 |
第四章 电信自由化过程具共用性“电信设施”之行政监管课题 | 第68-104页 |
·财产权课题 | 第68-82页 |
·资源稀少课题 | 第82-88页 |
·公益课题 | 第88-93页 |
·经营效率课题 | 第93-97页 |
·公平竞争课题 | 第97-104页 |
第五章 “电信设施”共用性之认定与审验 | 第104-121页 |
·合理认定共用性“电信设施”的重要性 | 第104-105页 |
·电信自由化过程共用性“电信设施”在认定及管理上的困扰 | 第105-107页 |
·共用“电信设施”之认定与审验原则及其推导与论证 | 第107-119页 |
·绝对必须共用的情形 | 第107-110页 |
·弹性共用情形 | 第110-112页 |
·不得拒绝之共用情形 | 第112-116页 |
·不得共用情形 | 第116-119页 |
·共用性“电信设施”认定及审验之后续实务考量 | 第119-121页 |
第六章 “电信设施”共用合同与行政救济途径 | 第121-143页 |
·共用业者间之基本义务 | 第121-124页 |
·设施管道共用之收费原则 | 第124-126页 |
·共用合约应含之共同事项 | 第126-128页 |
·共用设施合同之法律及争讼架构 | 第128-132页 |
·设施共用之公布、修正及停止 | 第132-134页 |
·未来设施共用之管理架构 | 第134-143页 |
第七章 英国行政裁判所制度对台湾电信行政争讼体制的启示 | 第143-165页 |
·概述 | 第143-145页 |
·英国行政判所制度的义涵与设置理由 | 第145-147页 |
·英国行政裁所裁判程序之探讨 | 第147-153页 |
·英国电信自由化之管制沿革及行政救济经验 | 第153-158页 |
·台湾电信基础建设存在之行政争讼问题与改进建议 | 第158-161页 |
·法国行政法院的管辖权与权限裁定法院(Tribunal des Conflits)的借鉴 | 第161-162页 |
·小结 | 第162-165页 |
第八章 结论 | 第165-177页 |
·总结 | 第165-173页 |
·建议 | 第173-177页 |
主要参考文献 | 第177-184页 |
作者简历 | 第184-186页 |
谢辞 | 第186-188页 |
附录 | 第188-235页 |
附录一:对于电信自由化新建之关键设施共用方式之访谈纪录 | 第188-189页 |
附录二:台湾电信主要法规 | 第189-23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