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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研究

内容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0页
引言第10-11页
一、中国与东盟的双边投资概况第11-12页
 (一) 中国与东盟的投资现状第11页
 (二) 中国与东盟投资的发展趋势第11-12页
 (三) 小结第12页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现有投资争端解决规则第12-19页
 (一) 双边投资协议中的相关规定第13-14页
  1.私主体之间的投资争议第13页
  2.国家之间的投资争议第13页
  3.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投资争议第13-14页
 (二) 《争端解决协议》确立的机制第14-19页
  1.《争端解决协议》产生的背景第14页
  2.《争端解决协议》的主要内容第14-17页
  3.《争端解决协议》的意义第17-19页
 (三) 小结第19页
三、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19-24页
 (一)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第20页
 (二)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是东盟发展历程的经验总结第20-21页
 (三) 投资争端解决机制是现有争端解决规则的发展与完善第21-23页
  1.现有规则为新机制奠定了基础第21页
  2.现有规则的不足为新机制的建立预留了空间第21-23页
 (四) "中国威胁论"的影响要求新机制法制化第23页
 (五) 小结第23-24页
四、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原则第24-33页
 (一) 坚持磋商先行,鼓励友好协商原则第24页
 (二) 引入仲裁,促进争端解决法制化原则第24-25页
 (三) 尊重东道国管辖权原则第25-26页
 (四) 借鉴其他争端解决机制原则第26-32页
  1.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借鉴第26-28页
  2.对ICSID的借鉴第28-30页
  3.对《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借鉴第30-32页
 (五) 小结第32-33页
五、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具体构想第33-42页
 (一) 案件受理范围第34-35页
  1.纳入投资者/东道国投资争端第34-35页
  2.投资与投资人的合理定义第35页
  3.东道国管辖的保留第35页
 (二) 投资者主体资格的确认第35-36页
 (三) 法律适用第36-37页
  1.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首要原则第36页
  2.适用缔约国法以及国际法原则——补充原则第36-37页
 (四) 仲裁程序第37-40页
  1.仲裁机构第37-38页
  2.仲裁规则的选择第38-39页
  3.仲裁庭的组成第39页
  4.仲裁裁决的效力第39-40页
  5.仲裁裁决的监督第40页
 (五) 与WTO争端解决机制及ICSID之间的协调第40-42页
结语第42-43页
致谢第43-44页
参考文献第44-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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