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10-11页 |
1 动产物权法律适用引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原因分析 | 第11-18页 |
1.1 传统物之所在地法原则的适用面临挑战 | 第11-12页 |
1.1.1 物之所在地越来越难以确定 | 第11-12页 |
1.1.2 动产与物之所在地的联系可能只具偶然性 | 第12页 |
1.1.3 单一采用物之所在地的连接点导致法律适用的僵硬性 | 第12页 |
1.2 动产物权领域存在着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空间 | 第12-15页 |
1.2.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与物权法定原则并不冲突 | 第13页 |
1.2.2 当事人意思自治在动产物权领域的体现 | 第13-14页 |
1.2.3 物权与债权的相互交融 | 第14-15页 |
1.3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具有一定优势 | 第15-18页 |
1.3.1 避免动产因所在地变动而导致准据法的不确定 | 第15页 |
1.3.2 增加当事人对动产物权准据法的合理预期 | 第15-16页 |
1.3.3 使动产物权准据法与合同准据法协调一致 | 第16页 |
1.3.4 保证法律适用的正确性 | 第16-18页 |
2 我国动产物权法律适用立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具体规定 | 第18-24页 |
2.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情况 | 第18-20页 |
2.1.1 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为首要法律适用原则 | 第18-19页 |
2.1.2 采纳了完全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 第19-20页 |
2.2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领域 | 第20-21页 |
2.2.1 一般动产物权 | 第20-21页 |
2.2.2 运输中的动产物权 | 第21页 |
2.3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方式及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 第21-24页 |
2.3.1 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方式 | 第22页 |
2.3.2 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的适用范围 | 第22-24页 |
3 我国动产物权法律适用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立法规定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 | 第24-33页 |
3.1 立法规定存在的缺陷 | 第24-25页 |
3.1.1 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效力缺乏限制 | 第24页 |
3.1.2 对当事人选法范围缺乏限制 | 第24-25页 |
3.1.3 对当事人选择的准据法的适用范围缺乏限制 | 第25页 |
3.2 通过司法运用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以弥补立法规定的缺陷 | 第25-33页 |
3.2.1 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自身运用中的必要限制 | 第26-29页 |
3.2.2 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运用的限制 | 第29-33页 |
4 结语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7页 |
致谢 | 第3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