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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第4-5页
abstract第5-6页
第1章 引言第9-13页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第9-10页
    1.2 研究现状第10-11页
        1.2.1 国内研究现状第10-11页
        1.2.2 国外研究分析第11页
    1.3 研究方法第11-12页
    1.4 创新之处第12-13页
第2章 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效力之立法进程第13-17页
    2.1 关于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效力之立法规定第13-14页
    2.2 关于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效力之立法背景分析第14-15页
    2.3 对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效力进行规制的必要性第15-16页
    2.4《民法总则》为解决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效力提供了依据第16-17页
第3章 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效力之理论研究第17-24页
    3.1 国内理论研究以域外法的规定为蓝本第17-19页
        3.1.1 “区分模式”的一般规定第17-18页
        3.1.2 “统一模式”的一般规定第18-19页
    3.2 国内关于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效力之理论争鸣第19-22页
        3.2.1 主张采用“区分模式”的学者们的观点第20页
        3.2.2 主张采用“统一模式”的学者们的观点第20-22页
    3.3 对“区分模式”和“统一模式”的比较分析第22-24页
第4章 解决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第24-31页
    4.1 解决第三人欺诈而订立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第24-25页
    4.2 解决第三人胁迫而订立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第25-29页
    4.3 关于司法实践中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第29-31页
第5章 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法律制度完善第31-41页
    5.1 《民法总则》采用“区分模式”的合理性第31-33页
        5.1.1 欺诈、胁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同第31-32页
        5.1.2 《民法总则》采用“区分模式”的价值考量第32-33页
    5.2 明确第三人、欺诈、胁迫的法律内涵第33-36页
        5.2.1 关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第33-34页
        5.2.2 关于第三人欺诈、胁迫的涵义及构成要件第34-36页
    5.3 完善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合同的具体救济制度第36-41页
        5.3.1 完善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合同的撤销权制度第36-38页
        5.3.2 完善第三人欺诈、胁迫而订立合同的其他救济制度第38-41页
结语第41-42页
参考文献第42-45页
致谢第45-46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位论文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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