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绪论 | 第8-12页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第8-9页 |
(一)研究背景 | 第8页 |
(二)研究意义 | 第8-9页 |
二、相关理论研究现状 | 第9-11页 |
(一)国外研究概况 | 第9-10页 |
(二)国内研究概况 | 第10-11页 |
三、论文主要内容 | 第11页 |
四、本文重点及难点 | 第11-12页 |
引言 | 第12-14页 |
第一章 风险投资机构及其法律组织形式概述 | 第14-26页 |
一、风险投资机构的概述 | 第14-20页 |
(一)风险投资机构的定义 | 第15-16页 |
(二)风险投资机构的特征 | 第16-17页 |
(三)风险投资机构的地位及作用 | 第17-20页 |
二、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定义及特征 | 第20-21页 |
(一)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定义 | 第20-21页 |
(二)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特征 | 第21页 |
三、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演变 | 第21-26页 |
(一)域外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演变 | 第21-24页 |
(二)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演变 | 第24-26页 |
第二章 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对比 | 第26-41页 |
一、国外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发展的对比 | 第26-31页 |
(一)立法对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设立的对比 | 第26-28页 |
(二)税法规定对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影响对比 | 第28-30页 |
(三)风险退出机制的构建和投资大环境的营造对比 | 第30-31页 |
二、国内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比较分析 | 第31-41页 |
(一)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对比 | 第31-38页 |
(二)法律体系对风投企业及银行规范的对比 | 第38-39页 |
(三)总结 | 第39-41页 |
第三章 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现状分析与选择 | 第41-50页 |
一、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现状、变化及影响 | 第41-45页 |
(一)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现状 | 第41-44页 |
(二)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变化及影响 | 第44页 |
(三)我国允许选择以合伙制为风险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 | 第44-45页 |
二、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选择要素 | 第45-48页 |
(一)立法对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态度 | 第45-46页 |
(二)投资者进行风险投资活动投入的成本 | 第46页 |
(三)对投资者风险资本的保护 | 第46-47页 |
(四)风险资金的激励机制 | 第47-48页 |
三、选择以合伙制为风险投资机构组织形式的意义 | 第48-50页 |
(一)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的税收成本低 | 第48页 |
(二)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股权份额转让更灵活 | 第48页 |
(三)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的风险资本进出更便利 | 第48页 |
(四)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激励机制利因更大 | 第48-49页 |
(五)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内部治理结构更简单 | 第49-50页 |
第四章 我国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不足与完善对策 | 第50-55页 |
一、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不足 | 第50-51页 |
(一)“有限责任”并没有得到真正的保证 | 第50页 |
(二)对投资主体的限制,降低了风险投资机构的专业化 | 第50-51页 |
(三)企业文化欠缺,价值理念不统一 | 第51页 |
(四)合伙企业的存续受“人”的因素影响较大 | 第51页 |
(五)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不可以直接上市 | 第51页 |
二、完善合伙制风险投资机构法律组织形式的建议 | 第51-55页 |
(一)风险投资管理者资格法定 | 第52页 |
(二)法人不得做普通合伙人问题的解决 | 第52页 |
(三)“有限责任”的落实规定 | 第52页 |
(四)注重对合伙企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文化建设 | 第52-53页 |
(五)加强对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人的约束机制 | 第53-55页 |
结语 | 第55-56页 |
参考文献 | 第56-59页 |
致谢 | 第59-60页 |
个人简历、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6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