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引言 | 第7-8页 |
1 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概述 | 第8-11页 |
·政府采购行为含义及采购基本程序 | 第8-9页 |
·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概述 | 第9-11页 |
·政府采购救济制度概述 | 第9-10页 |
·供应商概念的界定 | 第10-11页 |
2 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比较研究 | 第11-17页 |
·美国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 | 第11-13页 |
·制度亮点一:自由选择的救济程序,独立明确的投诉受理机构 | 第11-12页 |
·制度亮点二:合同履行阶段供应商救济制度 | 第12-13页 |
·制度亮点三:自动暂停采购活动 | 第13页 |
·法国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 | 第13-16页 |
·制度亮点一:法国行政合同紧急诉讼制度 | 第13-15页 |
·制度亮点二:救济主体——供应商的认定范围 | 第15-16页 |
·制度亮点三:采购信息公开制度 | 第16页 |
·WTO《政府采购协定》供应商“申诉”制度 | 第16-17页 |
3 我国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立法及相关案例分析 | 第17-25页 |
·我国的法律规定 | 第17-20页 |
·政府采购合同授予阶段与合同履行阶段供应商救济案例评析 | 第20-25页 |
·“政府采购第一案”案情简介以及争议焦点 | 第20-23页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期间的供应商救济案例及其争议焦点 | 第23-25页 |
4 我国供应商救济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 第25-34页 |
·我国供应商救济的不足之处 | 第25-28页 |
·《政府采购法》与《招标投标法》两部法律存在交叉与冲突 | 第25-26页 |
·救济程序累赘,供应商无自主选择权,效率低下,法官审查权限不足 | 第26-27页 |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供应商救济制度规定太过笼统,不具有可操作性 | 第27页 |
·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救济范围规定过窄 | 第27-28页 |
·完善我国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的相关建议 | 第28-34页 |
·明确立法,分清职责,建立独立的监督机构 | 第28-29页 |
·完善相关救济程序设置,统一“暂停采购”规定,扩大司法审查权 | 第29-31页 |
·借鉴美国的双重救济模式,弥补我国履行阶段救济的法律缺失 | 第31-32页 |
·加强监督,扩大救济范围 | 第32-34页 |
结论 | 第34-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6页 |
致谢 | 第3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