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9页 |
Abstract | 第9-11页 |
导言 | 第11-18页 |
一、选题缘由及选题意义 | 第11-12页 |
二、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第12-13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13-18页 |
(一)美国《1933 年证券法》及相关证券法律之信息披露代表性 | 第13-15页 |
(二)公司信息披露涉诉之集团诉讼和解代表性研究成果 | 第15-18页 |
一、IPO 信息披露制度在美国的确立与发展 | 第18-20页 |
二、2003——2013 年在美上市中国公司 IPO 信息披露主要涉诉案例概述 | 第20-31页 |
(一)纽约南区法院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诉讼案 | 第22-23页 |
(二)纽约南区法院关于中电电气(南京)光伏有限公司的证券诉讼案 | 第23-24页 |
(三)纽约南区法院关于新华财经媒体有限公司的证券诉讼案 | 第24-25页 |
(四)美国联邦第二巡回上诉法院关于 Westend Group 作为上诉人与上海麦考林国际邮购有限公司的证券上诉案 | 第25-26页 |
(五)纽约南区法院关于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证券诉讼案 | 第26-27页 |
(六)纽约南区法院关于富维薄膜(山东)有限公司的证券诉讼案 | 第27-28页 |
(七)纽约南区法院关于华奥物种集团有限公司的证券诉讼案 | 第28-29页 |
(八)加利福尼亚北部地区法院关于江西赛维 LDK 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的证券诉讼案 | 第29-31页 |
三、2003——2013 年在美上市中国公司 IPO 信息披露涉诉案共有特征分析 | 第31-35页 |
(一)诉讼因律师事务所牵头极易被提起,被告涉及法人及其高管、承销商 | 第31-32页 |
(二)上市公司被诉法律依据多为《1933 年证券法》的相关内容 | 第32-34页 |
(三)上市公司涉诉时间长,多以和解方式结案 | 第34-35页 |
四、2003——2013 年在美上市中国公司 IPO 信息披露涉诉案和解原因分析 | 第35-44页 |
(一)证券集团诉讼参与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 | 第35-38页 |
1、原生矛盾分析 | 第36-37页 |
2、派生冲突分析 | 第37-38页 |
(二)因严苛法律条文而增加的败诉风险迫使被告公司寻求和解之道 | 第38-40页 |
1、被告当事人非常宽泛,证券欺诈行为责任主体明确 | 第38-39页 |
2、举证责任的分配倾向于保护投资人而强化被告的责任承担 | 第39页 |
3、证券欺诈诉讼原告具有先天优势 | 第39页 |
4、法律责任之经济损失赔偿数额厘算的复杂性同样增加被告的诉讼风险 | 第39-40页 |
(三)被告中国公司 IPO 信息披露管理能力不足 | 第40-44页 |
1、在美上市中国公司 IPO 信息披露管理与法治的衔接存在困境 | 第41-42页 |
2、涉诉公司管理层人员忽视、规避信息披露法律制度 | 第42-44页 |
五、企业有效避免在美上市中国公司 IPO 信息披露涉诉之建议 | 第44-47页 |
(一)不断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为高质量的信息披露提供硬件条件 | 第44-45页 |
(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提高证券集团诉讼风险意识 | 第45-46页 |
1、应建立对 IPO 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正确认识 | 第45页 |
2、防范、警惕美国证券集团诉讼的袭击 | 第45-46页 |
(三)相关责任人要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IPO 相关信息 | 第46-47页 |
1、发行人责任 | 第46页 |
2、保荐机构责任 | 第46页 |
3、相关中介机构责任 | 第46-47页 |
六、立法启示与建议 | 第47-53页 |
(一)中国法律制度对在美上市中国公司 IPO 信息披露行使管辖权的探讨 | 第47-48页 |
1、中国 IPO 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管辖在美上市中国公司之法理基础 | 第47页 |
2、对美国证券监管的实证考察 | 第47-48页 |
(二)中国公司 IPO 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完善的构想 | 第48-53页 |
1、尽快确认投资人的直接起诉权 | 第49-51页 |
2、加大相关证券信息披露主体民事责任后果 | 第51-52页 |
3、加快相关配套法律制度的建设 | 第52-53页 |
结论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7页 |
致谢 | 第57-58页 |
附录: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