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0页 |
第一章 证券持有模式的历史发展 | 第10-17页 |
第一节 证券持有模式的历史发展 | 第10-14页 |
一、证券的性质与证券持有模式的关系 | 第11-13页 |
二、英国、美国和日本等主要国家证券持有模式的历史演进 | 第13-14页 |
第二节 直接持有模式向间接持有模式的演进 | 第14-15页 |
一、证券交易量的迅速增加以及对证券过户效率的要求 | 第14-15页 |
二、海外投资的发展以及投资人跨境持有证券的需要 | 第15页 |
第三节 证券直接持有模式与间接持有模式的并存 | 第15-17页 |
第二章 证券持有模式的分类 | 第17-25页 |
第一节 专业术语 | 第17-18页 |
第二节 直接持有模式 | 第18-21页 |
一、含义 | 第18-19页 |
二、直接持有模式的形态和特征 | 第19页 |
三、世界上主要采用直接持有模式的国家 | 第19-21页 |
第三节 间接持有模式 | 第21-25页 |
一、含义 | 第21页 |
二、证券间接持有模式的结构 | 第21-22页 |
三、间接持有模式在实际操作中的具体分析 | 第22-23页 |
四、证券间接持有模式的特征 | 第23页 |
五、间接持有模式中的核心制度架构 | 第23-24页 |
六、间接持有模式中证券的过户程序 | 第24-25页 |
第三章 直接持有模式下的法律关系 | 第25-28页 |
第一节 投资人在直接持有模式下的权利性质 | 第25页 |
第二节 投资人在直接持有模式下与证券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 | 第25-28页 |
一、投资人与证券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25-26页 |
二、投资人与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SD)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26-27页 |
三、投资人与证券中介机构(证券中间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27-28页 |
第四章 间接持有模式下的法律关系 | 第28-37页 |
第一节 间接持有模式中证券权利性质的转变 | 第28-29页 |
第二节 不同国家的间接持有模式下投资人权利性质的比较研究 | 第29-33页 |
一、基于契约的权利 | 第29页 |
二、英国的信托所有权 | 第29-30页 |
三、德国、法国等国的共有权概念 | 第30-32页 |
四、美国的证券权益 | 第32-33页 |
第三节 投资人在间接持有模式下与证券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33-37页 |
一、投资人与证券发行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33-34页 |
二、投资人与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SD)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34-35页 |
三、投资人与证券中间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35-37页 |
第五章 不同持有模式下法律关系的比较 | 第37-46页 |
第一节 不同持有模式下投资人权利性质和行使权利方式的比较 | 第37页 |
第二节 不同持有模式下证券中间人的法律地位和责任的对比 | 第37-39页 |
一、不同持有模式下证券中间人的法律地位比较 | 第37-38页 |
二、不同持有模式下的证券中间人在证券交易中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比较 | 第38页 |
三、不同持有模式下证券中间人承担的证券交易附属义务的比较 | 第38-39页 |
第三节 不同持有模式下中央证券存管机构(CSD)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对比 | 第39-41页 |
一、不同持有模式下CSD 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比较 | 第39页 |
二、在证券的交收与过户和资金的结算与划转方面的责任比较 | 第39页 |
三、不同持有模式下CSD 的职责比较 | 第39-41页 |
第四节 不同持有模式下证券结算与交收方式之间的比较 | 第41-46页 |
一、直接持有模式下的证券结算与交收 | 第41页 |
二、间接持有模式下的证券结算与交收 | 第41-46页 |
第六章 中国的证券持有模式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 第46-54页 |
第一节 直接持有模式在中国的现状 | 第46-47页 |
第二节 新《证券法》对中国证券持有体系的确立和意义 | 第47-51页 |
一、新《证券法》仍然确立了证券直接持有的模式 | 第47-49页 |
二、新《证券法》对于净额交收和银货对付原则的采纳 | 第49-50页 |
三、新《证券法》对于证券交易和结算风险的防范 | 第50-51页 |
第三节 间接持有模式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及其可行性 | 第51-54页 |
一、间接持有模式在中国的发展现状 | 第51-52页 |
二、间接持有模式在中国发展的必然性及其前景 | 第52-54页 |
结论 | 第54-55页 |
参考文献 | 第55-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