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 | 第1-4页 |
中文摘要 | 第4-5页 |
英文摘要 | 第5-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澳大利亚州际法律冲突概述 | 第9-20页 |
第一节 澳大利亚州际法律冲突 | 第9-14页 |
一、 澳大利亚的法域及其法律冲突 | 第9-11页 |
二、 澳大利亚州际法律冲突的概念及特点 | 第11-13页 |
三、 澳大利亚州际法律冲突的历史 | 第13-14页 |
第二节 澳大利亚州际冲突法 | 第14-19页 |
一、 “澳大利亚州际冲突法”的概念 | 第14页 |
二、 澳大利亚州际冲突法与国际冲突法 | 第14-15页 |
三、 澳大利亚州际冲突法的渊源 | 第15-17页 |
四、 澳大利亚州际冲突法的理论基础和体系 | 第17-19页 |
第三节 澳大利亚州际私法的统一 | 第19-20页 |
第二章 联邦宪法对州际法律冲突的调整 | 第20-26页 |
第一节 概述 | 第20-21页 |
第二节 “充分诚信原则”及其作用 | 第21-23页 |
一、 “充分诚信原则”用于确认准据法 | 第21-22页 |
二、 “充分诚信原则”用于准据法的适用 | 第22页 |
三、 “充分诚信条款”对“排除适用外域法”理由的否定 | 第22-23页 |
第三节 “非歧视条款”及其作用 | 第23-24页 |
第四节 普通法与联邦宪法的一致性 | 第24-26页 |
第三章 州际管辖权 | 第26-32页 |
第一节 州际管辖权概述 | 第26页 |
第二节 联邦“多州籍管辖权”及其行使方式 | 第26-27页 |
第三节 1992年联邦《送达和执行法案》及其作用 | 第27-28页 |
第四节 “交替管辖权”制度(Cross-vesting Scheme) | 第28-29页 |
一、 “交替管辖权”制度的宗旨 | 第28-29页 |
二、 “交替管辖权”制度的主体 | 第29页 |
第五节 州际管辖权行使的限制 | 第29-32页 |
一、 高等法院行使管辖权的限制 | 第30页 |
二、 低等法院行使管辖权的限制 | 第30-32页 |
第四章 州际法律适用 | 第32-41页 |
第一节 州际法律适用概述 | 第32-33页 |
第二节 特定领域的法律适用 | 第33-41页 |
一、 合同 | 第33-35页 |
二、 侵权 | 第35-41页 |
第五章 州际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 第41-46页 |
第一节 “充分诚信”条款及其作用 | 第41-42页 |
第二节 1992年SEPA法案及其作用 | 第42-46页 |
一、 1992年SEPA法案第6部分的适用范围 | 第43页 |
二、 州际判决的登记制度 | 第43-44页 |
三、 登记判决的执行 | 第44-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