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经济论文--财政、金融论文--金融、银行论文--中国金融、银行论文--金融市场论文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化的法律问题

内容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12页
导言第12-14页
第一章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及其涉及的法律关系本质第14-22页
 第一节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第14-17页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概念第14-15页
  二、几个容易相混淆的概念辨析第15-17页
 第二节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本质第17-19页
  一、信托在财产管理领域的利用第17页
  二、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第17页
  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法律关系的实质第17-19页
 第三节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存在形式分析第19-22页
  一、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19页
  二、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第19-20页
  三、投资公司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第20页
  四、有限合伙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第20-21页
  五、君子协议型私募基金第21-22页
第二章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化的必要性和迫切性第22-29页
 第一节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化的必要性第22-25页
  一、现有法律的欠缺和不完善第22-23页
  二、基金数目的庞大和市场地位的重要性第23-24页
  三、发展面临法律困境第24-25页
 第二节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一步合法化的迫切性第25-29页
  一、国内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第25-27页
  二、金融全球化趋势的要求第27-29页
第三章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化的先期问题第29-37页
 第一节 区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第29-32页
  一、分别立法第29页
  二、渐进立法第29-32页
 第二节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立法原则第32-37页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地位平等原则第32-33页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第33-34页
  三、严格保护当事人投资利益和兼顾国家金融稳定原则第34-35页
  四、借鉴发达国家经验与突出本国国情原则第35-37页
第四章 对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立法的内容建议第37-45页
 第一节 划清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法与非法的界限第37-38页
  一、宏观上划清非法行为的红线第37-38页
  二、微观上清理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第38页
 第二节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的资格限定问题第38-40页
  一、管理人资格和评级制度第38-40页
  二、投资人资格限定第40页
 第三节 强化风险管理和明确责任承担机制第40-42页
  一、建立风险提示和定期评估机制第40-41页
  二、建立风险责任共担机制第41页
  三、风险应急处理机制第41-42页
 第四节 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模式建议第42-45页
  一、我国现有监管体制存在的问题第42页
  二、英美投资基金监管模式的启示第42-43页
  三、统一政府监管部门和建立立体监管体系第43-45页
结论第45-46页
参考文献第46-47页

论文共47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的法律规制分析
下一篇:亚洲货币单位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