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研究--以《侵权责任法》第36条为切入点

摘要第2-4页
abstract第4-7页
导言第10-19页
    一、问题的提出第10-12页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第12页
    三、文献综述第12-16页
    四、主要研究方法第16-17页
    五、论文结构第17页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第17-19页
第一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范围第19-24页
    第一节 我国法律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概念界定第19-20页
    第二节 我国学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概念界定第20-21页
    第三节 欧美及台湾地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概念界定第21-22页
        一、美国第21页
        二、欧盟第21-22页
        三、台湾地区第22页
    第四节 本文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认定第22-24页
第二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归责原则第24-32页
    第一节 归责原则的概念第24-25页
    第二节 学界关于网络侵权归责适用的主要观点第25-26页
        一、主张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25-26页
        二、主张适用无过错责任第26页
    第三节 域外归责原则的确定对我国法律规则实施的启示第26-28页
        一、以美国《白皮书》为代表的严格责任规则原则第26-27页
        二、以现代美国、欧盟为代表的过错责任原则第27-28页
    第四节 法定义务角度下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之实质关系第28-29页
        一、法定义务角度下的过错责任第28页
        二、法定义务视角下的严格责任第28-29页
        三、严格责任与过错责任之实质关系第29页
    第五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注意义务第29-32页
第三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的承担第32-42页
    第一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侵权责任的基础第32-35页
        一、共同侵权理论概述第32-33页
        二、共同故意应为关于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共同侵权行为核心判断要素第33-35页
    第二节 间接侵权制度第35-38页
        一、间接侵权制度理论概述第35-37页
        二、无建立间接侵权制度必要性分析第37-38页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承担的性质第38-42页
        一、第36条第1款责任承担性质分析第38-39页
        二、第36条第2款、第3款责任承担性质分析第39-42页
第四章 网络侵权责任法律规则实施中责任限制第42-50页
    第一节 国外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的限制第42-44页
        一、美国“避风港规则”对网络侵权责任的限制第42-43页
        二、欧盟对网络侵权责任的限制第43-44页
    第二节 通知条款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的限制第44-48页
        一、“通知——删除”规则与美国“避风港规则”的区别第44-45页
        二、“通知条款”的规则漏洞第45-46页
        三、“通知条款”实施中的完善建议第46-48页
    第三节 通知条款与知道条款在适用上的关系第48-50页
结语第50-52页
参考文献第52-56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56-57页
后记第57-58页

论文共58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位置商标及其注册条件
下一篇:探义代孕纠纷中的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