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 | 第4-6页 |
| Abstract | 第6-7页 |
| 导论 | 第10-16页 |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第10-11页 |
| (二)研究综述 | 第11-15页 |
| (三)研究创新与研究方法 | 第15-16页 |
| 一 我国群体性事件的界定与现状 | 第16-26页 |
|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念 | 第16-17页 |
| (二)群体性事件的特征 | 第17-19页 |
| (三)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 | 第19-22页 |
| (四)我国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法律现状及不足 | 第22-26页 |
| 二 处理我国群体性事件的新视角——公众有序参与 | 第26-34页 |
| (一)公众有序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之含义 | 第26-27页 |
| (二)公众有序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的理论基础及现实意义 | 第27-34页 |
| 三 我国公众有序参与群体性事件治理面临的困境 | 第34-42页 |
| (一)公众利益表达制度不足 | 第34-38页 |
| (二) 行政问责制度不健全 | 第38-40页 |
| (三) 利益群体组织化程度较低 | 第40-42页 |
| 四 我国群体性事件治理中公众有序参与制度的完善 | 第42-52页 |
| (一)完善公众利益表达法律制度 | 第42-45页 |
| (二)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度 | 第45-48页 |
| (三)完善利益群体组织化制度 | 第48-52页 |
| 结论 | 第52-53页 |
| 致谢 | 第53-54页 |
| 参考文献 | 第54-5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