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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冒名处分的法律问题研究

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7页
引言第9-10页
一、关于冒名处分法律适用的不同见解第10-15页
    (一) 不动产冒名处分适用善意取得第10-11页
    (二) 不动产冒名处分类推适用无权代理或者表见代理制度第11-12页
    (三) 不动产冒名处分既不适用善意取得也不适用无权处分第12-13页
    (四) 不动产冒名处分适用权利瑕疵担保责任第13-15页
        1.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及其特征第13-14页
        2.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适用于冒名处分第14-15页
二、善意取得适用之否定性分析第15-21页
    (一) 不动产善意取得适用的条件判断第15-19页
        1. 标的物须为依法可流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第15页
        2. 无权处分不动产限于登记错误的情况第15-17页
        3. 第三人须以合理的价格受让而从非法处分人处取得财产第17页
        4. 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17-19页
    (二) 不动产冒名处分不适用善意取得规则第19-21页
        1. 冒名人不是登记错误条件下不动产的推定权利人第19页
        2. 不动产冒名处分中受让人难谓善意第19-20页
        3. 受让人善意信赖的内容不是不动产登记簿的公示范围第20-21页
        4. 善意取得的立法目的的限制第21页
三、表见代理在冒名处分不动产行为中的适用第21-26页
    (一) 表见代理的适用条件判断第21-23页
        1. 行为人为代理行为之时没有代理权第22页
        2. 客观上存在代理权外观第22-23页
        3. 相对人善意信赖代理外观第23页
        4. 被代理人具有可归责性第23页
    (二) 舍善意取得而取表见代理的原因分析第23-26页
        1. 表见代理的三方结构第24-25页
        2. 表见代理的适用符合其立法目的第25页
        3. 相对人善意无过失第25-26页
        4. 被冒名人具有可归责性第26页
四、不动产冒名处分中权利人的救济第26-28页
    (一) 冒名处分中原权利人的救济第26-27页
    (二) 冒名处分中善意第三人的救济第27-28页
结论第28-30页
参考文献第30-32页
致谢第32-33页
研究生履历第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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