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9页 |
引言 | 第11-12页 |
一、审查逮捕实践中社会危险性证明的现实困境 | 第12-17页 |
(一)社会危险性证明的证据材料来源缺乏 | 第13-14页 |
(二)对“社会危险性”基本内涵的把握不够准确 | 第14-15页 |
(三)社会危险性证明的说理性欠缺 | 第15-16页 |
(四)社会危险性证明的实际效果并不理想 | 第16-17页 |
二、审查逮捕实践中社会危险性证明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17-24页 |
(一)薄弱的证据意识削弱了社会危险性证明的基础 | 第17-18页 |
(二)不易把握的审查标准增添了社会危险性证明的难度 | 第18-21页 |
(三)有限的资源配置制约了社会危险性证明的深化 | 第21-23页 |
(四)行政化的审查程序降低了无社会危险性不批准逮捕的适用 | 第23-24页 |
三、完善审查逮捕中社会危险性证明的具体举措 | 第24-36页 |
(一)明晰社会危险性证明的责任 | 第24-25页 |
(二)科学设定社会危险性证明的标准 | 第25-29页 |
(三)规范社会危险性证明的考量因素 | 第29-33页 |
(四)合理设计社会危险性证明的程序 | 第33-36页 |
结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40页 |
致谢 | 第4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