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2-3页 |
Abstract | 第3-4页 |
导言 | 第7-12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7-8页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8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8-10页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10-11页 |
五、论文结构 | 第11页 |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11-12页 |
第一章 承租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资格的认定 | 第12-20页 |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的历史嬗变 | 第12-13页 |
(一)从单一主体到多重主体 | 第12-13页 |
(二)责任限制主体不断扩大的原因 | 第13页 |
二、承租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资格的确定标准 | 第13-18页 |
(一)“基于对船舶的所有”标准 | 第14-15页 |
(二)“基于对船舶的经营”标准 | 第15-18页 |
三、国际公约对承租人主体资格的认定 | 第18-20页 |
(一)《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24年)》 | 第18页 |
(二)《所有人责任限制公约(1957年)》 | 第18-19页 |
(三)《责任限制公约(1976年)》 | 第19-20页 |
第二章 传统租船方式下承租人责任限制主体资格的类型化分析 | 第20-31页 |
一、航次租船承租人 | 第20-23页 |
(一)航次租船承租人的特点 | 第20-21页 |
(二)航次租船承租人的责任限制主体资格 | 第21-23页 |
二、光船租赁承租人 | 第23-25页 |
(一)光船承租人的特点 | 第23页 |
(二)光船承租人的责任限制主体资格 | 第23-25页 |
三、定期租船承租人 | 第25-31页 |
(一)定期租船承租人的特点 | 第25-26页 |
(二)定期租船承租人的责任限制主体资格 | 第26-31页 |
第三章 新兴租船方式下承租人责任限制主体资格的类型化分析 | 第31-38页 |
一、航次期租承租人 | 第31-33页 |
(一)航次期租合同性质的确定 | 第31-32页 |
(二)航次期租承租人的责任限制主体资格分析 | 第32-33页 |
二、箱位租赁承租人 | 第33-38页 |
(一)箱位承租人的分类 | 第33-34页 |
(二)箱位承租人的责任限制主体资格分析 | 第34-38页 |
第四章 中国法下关于承租人责任限制主体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 第38-41页 |
一、中国法下关于船舶承租人责任限制主体的规定 | 第38-39页 |
(一)《海商法》对承租人享受责任限制的规定与不足 | 第38-39页 |
(二)《关于审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相关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对承租人责任限制主体的规定 | 第39页 |
二、对完善船舶承租人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主体的立法建议 | 第39-41页 |
结语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7页 |
后记 | 第47-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