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

对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之思考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2页
导言第12-14页
第一章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损害赔偿制度概述第14-33页
 第一节 我国食品安全之概述第14-17页
  一、我国食品安全之现状第14-15页
  二、我国食品安全事故的特征第15-17页
 第二节 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之沿革第17-24页
  一、损害赔偿与损害赔偿制度第17-18页
   (一) 损害赔偿概念第17页
   (二) 损害赔偿制度第17-18页
  二、我国食品安全事故损害赔偿制度的沿革第18-24页
   (一) 民国前之规定第18-20页
   (二) 民国时期规定第20页
   (三) 建国后之规定第20-24页
 第三节 我国当前食品安全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之现状与分析第24-33页
  一、食品安全事故赔偿制度之现状第24-31页
   (一) 责任性质:侵权责任、违约责任与双重责任第24-26页
   (二) 归责原则第26页
   (三) 责任构成第26-27页
   (四) 责任形式第27-28页
   (五) 救助机制第28-29页
   (六) 赔偿责任之社会分摊第29-30页
   (七) 赔偿责任之国家分摊第30-31页
  二、食品安全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之分析第31-33页
   (一) 未能充分考量食品安全事故之特殊性第32-33页
   (二) 赔偿责任国家分摊之缺失第33页
第二章 境外制度与案例之比较第33-39页
 第一节 台湾地区“商品之检验与商品制造人及‘国家’赔偿责任”第34页
 第二节 日本森永毒奶粉案:立法规定之紧急状态制度第34-35页
 第三节 德国康特甘案例:政府与侵权人共同出资之基金会制度第35-37页
 第四节 美国惩罚性赔偿制度与市场份额分摊责任第37-39页
  一、麦当劳咖啡烫伤案——惩罚性赔偿制度第37页
  二、乙烯雌酚致卵巢癌案——生产者市场份额分摊责任制度第37-38页
  三、政府分摊责任第38-39页
第三章 对现有食品安全赔偿制度之完善第39-56页
 第一节 国内部分学说第39-42页
  一、食品安全事故国家先行赔偿制度第39-40页
  二、食品安全事故补偿基金第40页
  三、其他学者观点第40-42页
 第二节 我国确立食品行业协会互助基金赔偿之思考第42-48页
  一、互助基金概述第42-44页
   (一) 互助基金概念第42页
   (二) 互助基金与保险第42-43页
   (三) 互助基金与信托第43-44页
  二、互助基金性质第44-46页
   (一) 社会团体法人第45页
   (二) 事业单位法人第45-46页
  三、行业协会互助基金之可行性分析与制度设计第46-48页
   (一) 可行性之分析第46页
   (二) 行业协会互助基金制度设计第46-48页
    1、基金获得之渠道第46-47页
    2、管理机构的运作与规则第47-48页
 第三节 我国确立国家保障补充责任之思考第48-54页
  一、国家保障补充责任概述第48-49页
  二、确立国家保障补充责任之必要性与可行性第49-52页
   (一) 必要性第49-50页
   (二) 可行性第50-52页
  三、配套规则之设计第52-54页
   (一) 立法规定,赋予法定效力第52页
   (二) 赔付范围之规则第52页
   (三) 确立责任承担规则第52-53页
   (四) 责任追究及担责方式规则第53页
   (五) 确立追偿规则第53-54页
 第四节 食品行业协会互助基金与国家保障补充责任之关系第54-56页
  一、食品安全事故事宜仍归属侵权特性,民事范畴第54页
  二、有利于避免侵权责任主体企业之推诿第54页
  三、国家保障补充责任之承担有严苛的范围及程序限定第54-56页
结束语第56-57页
参考文献第57-61页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第61-62页
后记第62-63页

论文共63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浅论网络侵权
下一篇:论公众人物人格权保护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