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8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动物主体地位的生态伦理学主张及分析 | 第9-19页 |
(一) 动物解放论 | 第10-13页 |
(二) 动物权利论 | 第13-14页 |
(三) 生态整体主义论 | 第14-19页 |
二、生态伦理学理论在法学应用上的困境 | 第19-30页 |
(一) 法学理论困境 | 第19-23页 |
(二) 法律实践操作上的尴尬 | 第23-27页 |
(三) 主体论的妥协—有限主体论 | 第27-30页 |
三、动物法律地位的应然定位 | 第30-39页 |
(一) 动物从古至今在法律中都是物 | 第30-31页 |
(二) 关于《德国民法典》第90a条修订的争论 | 第31-32页 |
(三) 将动物作为“特殊的物”进行保护 | 第32-35页 |
(四) 物格的划分 | 第35-39页 |
四、对我国动物保护的立法建议 | 第39-48页 |
(一) 世界各国动物保护立法概览 | 第39-41页 |
(二) 我国动物保护法律的缺陷 | 第41-42页 |
(三) 完善我国动物保护法律的几点思考 | 第42-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2页 |
致谢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