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绪论 | 第8-9页 |
第一章 国际水道概述 | 第9-18页 |
第一节 国际水道的概念 | 第9-11页 |
一、国际水道的概念及类型 | 第9-10页 |
二、与国际水道相近的一些概念 | 第10-11页 |
第二节 国际水道开发利用的主要方式 | 第11-14页 |
一、以航运为主的利用方式 | 第11-12页 |
二、国际水道的非航行利用方式 | 第12-14页 |
第三节 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第14-18页 |
一、数量减少引起国际局势紧张 | 第14-15页 |
二、水质量和水安全的日益下降 | 第15-16页 |
三、淡水生态系统的破坏 | 第16-18页 |
第二章 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国际法律实践及其原则 | 第18-39页 |
第一节 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国际习惯——以国际案例为例 | 第18-22页 |
一、国际常设法院1929年河流秩序国际委员会地域管辖权案 | 第18-19页 |
二、国际常设法院1937年默兹河分流案 | 第19页 |
三、1957年拉努湖仲裁案 | 第19-20页 |
四、国际法院1993年盖巴斯科夫—拉基玛洛大坝案 | 第20-22页 |
第二节 关于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国际条约 | 第22-27页 |
一、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条约的发展状况 | 第22-25页 |
二、有关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国际条约 | 第25-27页 |
第三节 具有代表性的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软法"文件 | 第27-29页 |
一、《赫尔辛基规则》 | 第27-28页 |
二、《21世纪水安全——海牙世界部长级会议宣言》 | 第28页 |
三、2001年《波恩国际淡水会议行动建议》 | 第28-29页 |
第四节 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基本原则 | 第29-39页 |
一、尊重一国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主权权利原则 | 第29-31页 |
二、公平合理利用原则 | 第31-33页 |
三、不造成重大损害原则 | 第33-35页 |
四、国际合作原则 | 第35-39页 |
第三章 中国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法律实践 | 第39-52页 |
第一节 中国国际水道的分布与特点 | 第39-41页 |
一、中国国际水道的分布 | 第39-40页 |
二、中国国际水道的特点 | 第40-41页 |
第二节 中国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法律实践 | 第41-52页 |
一、中国与1997年《国际水道非航行使用法公约》 | 第41-45页 |
二、我国对于澜沧江-湄公河开发利用的参与合作 | 第45-47页 |
三、我国对于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应对 | 第47-48页 |
四、我国对于西北地区国际水道的部分保护 | 第48-52页 |
第四章 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国际法律实践给我国的启示 | 第52-60页 |
第一节 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的国际法律实践的特点 | 第52-54页 |
一、表现形式逐步从国际习惯走上"条约化"、"文本化" | 第52页 |
二、适用范围上逐渐从区域发展到全球 | 第52-53页 |
三、公平合理利用原则被用于平衡上、下游水道国的利益 | 第53-54页 |
第二节 我国国际水道利用与保护存在的问题 | 第54-56页 |
一、有关国际水道开发利用的基础性研究比较薄弱 | 第54-55页 |
二、对国际水道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些国际水道仍被当作"内河"开发和管理 | 第55页 |
三、缺乏国际水道开发利用的国际性合作 | 第55页 |
四、缺乏统一的行动计划和管理机构 | 第55-56页 |
第三节 国际水道利用和保护的国际法律实践给我国的启示 | 第56-60页 |
一、充分利用好国际水道利用和保护的基本原则所赋予各国的用水权利 | 第56-57页 |
二、国际水道的"国际化" | 第57-58页 |
三、积极广泛参与国际合作 | 第58页 |
四、争取国际舞台的主动权 | 第58页 |
五、加快签订我国与各国际水道沿岸国双边或多边协定 | 第58-60页 |
结论及建议 | 第60-62页 |
参考文献 | 第62-68页 |
致谢 | 第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