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 第1-13页 |
第一章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关系研讨 | 第13-32页 |
第一节 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关系的四种模式 | 第13-17页 |
一、 选择模式(election) | 第14-15页 |
二、 免除模式(relieving the tortfeasor) | 第15-16页 |
三、 相加模式(cumulation) | 第16-17页 |
四、 补充模式(supplementation) | 第17页 |
第二节 我国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关系的立法现状 | 第17-23页 |
一、 全国人大--“相加模式”抑或“补充模式 | 第18-19页 |
二、 国务院--特定情况下的“相加模式” | 第19-20页 |
三、 最高院--“免除模式”为主 | 第20页 |
四、 劳动部--免除模式与补充模式 | 第20-21页 |
五、 各地方--选择的模式也有差别 | 第21-23页 |
第三节 决定工伤保险与民事赔偿之间关系的因素 | 第23-32页 |
一、 工伤事故性质--侵权法律关系与工伤保险法律关系 | 第23-24页 |
二、 价值取向--分配正义与矫正正义 | 第24-25页 |
三、 国家观--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 | 第25-28页 |
四、 制度成本与社会运动的影响 | 第28-32页 |
五、 其他因素 | 第32页 |
第二章 本单位侵权工伤事故的“法律适用” | 第32-51页 |
第一节 工伤救济的第一次(普遍)法律调整:工伤保险 | 第33-40页 |
一、 社会基准法理论的支持 | 第33-35页 |
二、 权利观上的新视角 | 第35-36页 |
三、 利益、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审视 | 第36-37页 |
四、 工伤制度的历史发展脉络 | 第37-39页 |
五、 制度成本的考量 | 第39-40页 |
第二节 工伤救济的第二次(特别)法律调整:民事赔偿 | 第40-51页 |
一、 特别调整的理论支持 | 第41-42页 |
1 、 从基准法性质来看 | 第41页 |
2 、 从工伤保险制度缺陷来看 | 第41-42页 |
二、 特别调整的立法支持 | 第42-46页 |
1 、 《民法通则》及相关规定的解释 | 第43-44页 |
2 、 《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解释 | 第44-45页 |
3 、 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扩展趋势 | 第45-46页 |
四、 工伤民事侵权救济的具体设计 | 第46-51页 |
1 、 适用前提及判断标准 | 第47-49页 |
2 、 几种适用特别调整的情况 | 第49-51页 |
3 、 民事赔偿数额之限额 | 第51页 |
第三章 第三人侵权工伤事故的“法律适用” | 第51-58页 |
第一节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下的“法律适用” | 第52-54页 |
一、 具体的救济方法 | 第52-53页 |
二、 用人单位的求偿权 | 第53-54页 |
第二节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情况下的“法律适用” | 第54-56页 |
一、 工伤受害者主张民事赔偿时 | 第55页 |
二、 工伤受害者放弃民事赔偿时 | 第55页 |
三、 用人单位的求偿权问题 | 第55-56页 |
第三节 工伤保险全面建立之后的“法律适用” | 第56-58页 |
参考文献 | 第58-62页 |
后记 | 第62-63页 |
声明 | 第6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