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前言 | 第7-8页 |
绪论 | 第8-10页 |
第一章 我国雾霾的危害概述 | 第10-18页 |
第一节 我国雾霾的危害现状 | 第10-11页 |
第二节 我国雾霾的城市分部特性 | 第11-14页 |
第三节 我国雾霾危害的现状:以四川省成都市为例进行分析 | 第14-18页 |
第二章 我国雾霾治理的法律现状及法律规制 | 第18-25页 |
第一节 立法紊乱而各自为战 | 第18-20页 |
第二节 有法不依、执法无序而监管不足 | 第20-23页 |
第三节 司法协调机制欠缺,无法跨境执法 | 第23-25页 |
第三章 国内外协同治理雾霾的经验与借鉴 | 第25-35页 |
第一节 国内协同治理雾霾的经验 | 第25-28页 |
一、北京市就协同治理雾霾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 | 第25-27页 |
二、上海世博会期间就协同治理雾霾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 | 第27页 |
三、广州亚运会期间就协同治理雾霾采取的措施及其成效 | 第27-28页 |
第二节 国外治理大气污染的经验借鉴 | 第28-35页 |
一、美国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经验借鉴 | 第28-30页 |
二、日本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经验借鉴 | 第30-32页 |
三、学习欧盟协同治理大气污染的相关经验 | 第32-35页 |
第四章 我国雾霾治理的区域协调法律机制的完善研究 | 第35-45页 |
第一节 治理雾霾区域协调法律机制的理论依据 | 第35页 |
一、治理雾霾应用区域协调法律机制的重要意义 | 第35页 |
二、国内外利用区域协调机制治理大气污染卓有成效 | 第35页 |
第二节 立法协调机制方面 | 第35-41页 |
一、坚持雾霾治理协调与经济并重的理念 | 第36页 |
二、建立区域雾霾治理生态补偿机制 | 第36-40页 |
三、有效构建大气污染联防联治的协调机制 | 第40页 |
四、不断丰富与完善立法内容 | 第40-41页 |
第三节 执法协调机制方面 | 第41-42页 |
一、建立大气污染防治的专项管理部门 | 第41页 |
二、鼓励各主体之间签署关于雾霾治理联防联治的行政协议 | 第41-42页 |
三、建立跨区域雾霾治理考核体系与跨区域雾霾治理执法队伍 | 第42页 |
第四节 司法协调机制方面 | 第42-45页 |
一、降低诉讼成本,提高适格主体对环境公益诉讼的积极性 | 第42-43页 |
二、完善环境公益诉讼中因果关系认定的理论,以利于当事人举证 | 第43-44页 |
三、转变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管辖主体,以适应雾霾污染治理的特殊要求 | 第44页 |
四、设立派设机构,及时对有关环境污染案件进行处理 | 第44-45页 |
结语 | 第45-46页 |
参考文献 | 第46-48页 |
致谢 | 第48-49页 |
个人简历 | 第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