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5页 |
ABSTRACT | 第5-7页 |
第一章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法理分析 | 第17-32页 |
第一节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法律内涵 | 第17-21页 |
一、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含义和历史源流 | 第17-19页 |
二、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性质 | 第19-20页 |
三、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与判决承认与执行的关系 | 第20-21页 |
第二节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21-27页 |
一、以民事诉讼法角度论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21-25页 |
(一) 民事诉讼目的论下的涉外协议管辖制度 | 第21-24页 |
(二) 民事诉讼契约论下的涉外协议管辖制度 | 第24页 |
(三) 民事诉讼价值论下的涉外协议管辖制度 | 第24-25页 |
二、以国际私法角度论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25-27页 |
(一) 自然法哲学与经济自由主义在涉外协议管辖中的结合 | 第25-26页 |
(二) 意思自治与主权原则在管辖权中的角逐与延伸 | 第26-27页 |
第三节 当事人管辖协议的效力分析 | 第27-32页 |
一、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协议对法院的效力 | 第27-29页 |
(一) 对协议选择的法院的效力 | 第27-29页 |
(二) 对协议选择以外的法院的效力 | 第29页 |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协议对当事人的效力 | 第29-30页 |
三、涉外民事诉讼管辖协议效力的合理限制 | 第30-32页 |
(一) 公共秩序方面的限制 | 第30-31页 |
(二) 专属管辖方面的限制 | 第31页 |
(三) 弱者保护方面的限制 | 第31-32页 |
(四) 不方便法院原则的限制 | 第32页 |
第二章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立法现状与司法实践 | 第32-45页 |
第一节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制度的历史发展 | 第32-35页 |
第二节 我国涉外协议管辖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 第35-45页 |
一、从经典案例透析——上海衍六公司诉长荣公司案 | 第35-37页 |
二、立法体例上的缺陷 | 第37-40页 |
(一) 条文体系不明确 | 第37-39页 |
(二) 表述较含糊笼统 | 第39-40页 |
三、适用范围过于狭窄 | 第40页 |
四、形式要求过于严格 | 第40-42页 |
五、可选择的法院范围过于局限 | 第42-44页 |
六、限制规定不尽合理 | 第44-45页 |
第三章 协议管辖制度的国际性立法梳理与评析 | 第45-50页 |
第一节 欧盟“布鲁塞尔体系”的立法、实践及评述 | 第45-47页 |
一、管辖协议形式宽泛之优点 | 第45-46页 |
二、合理规定限制条件之优点 | 第46-47页 |
第二节 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的立法、实践及评述 | 第47-49页 |
一、明确规定协议的排他性效力 | 第47-48页 |
二、灵活规定法院实际联系的问题 | 第48页 |
三、明确限制管辖协议的适用范围 | 第48-49页 |
第三节 协议管辖制度的国际性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第49-50页 |
第四章 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完善建议 | 第50-60页 |
第一节 制度体系上加以完善 | 第50-52页 |
一、应加强条文体例上的逻辑完善 | 第50-51页 |
二、条文措辞上加以严谨 | 第51-52页 |
第二节 拓展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案件范围 | 第52-54页 |
一、离婚案件 | 第52-53页 |
二、亲属法领域案件 | 第53页 |
三、侵犯财产及相关案件 | 第53-54页 |
第三节 放宽我国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形式要求 | 第54页 |
第四节 扩大被选择法院的范围 | 第54-57页 |
一、淡化选择法院的实际联系原则 | 第54-56页 |
二、进一步落实我国的不方便法院原则 | 第56-57页 |
第五节 完善对协议管辖的合理限制 | 第57-60页 |
一、明确管辖层级划分 | 第57-58页 |
二、严格管控专属管辖案件 | 第58-59页 |
三、注重保护弱势一方权益 | 第59页 |
四、维护国际公共基本原则 | 第59-60页 |
结束语 | 第60-61页 |
参考文献 | 第61-64页 |
致谢 | 第64-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