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绪论 | 第8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8页 |
(一) 选题的来源 | 第8页 |
(二) 选题的意义 | 第8页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8-10页 |
(一) 国内研究现状 | 第8-9页 |
(二) 国外研究现状 | 第9-10页 |
(三) 研究现状评析 | 第10页 |
三、研究方法、研究创新及研究内容 | 第10-12页 |
(一) 研究方法及研究创新 | 第10-11页 |
(二) 研究的主要内容 | 第11-12页 |
第一章 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基本理论 | 第12-19页 |
第一节 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理论概述 | 第12-15页 |
一、放任遗嘱处分财产权利行使的危害 | 第12-13页 |
二、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法理分析 | 第13-15页 |
第二节 对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予以限制的必要性 | 第15-19页 |
一、个人视角:保护公民财产权与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 第15-16页 |
二、家庭视角:促进家庭功能发挥与家庭幸福美满的需要 | 第16页 |
三、社会视角:促进财富优化配置与发扬社会公德的需要 | 第16-17页 |
四、国家视角:践行男女平等原则与禁止侵犯妇女权益的需要 | 第17-19页 |
第二章 域外及有关地区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立法概况 | 第19-26页 |
第一节 英美法系主要国家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立法概况 | 第19-20页 |
一、英国法中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的限制规定 | 第19页 |
二、美国法中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的限制规定 | 第19-20页 |
第二节 大陆法系主要国家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立法概况 | 第20-21页 |
一、用“全体特留份”的规定对依个人意愿处分财产的权利进行限制 | 第20页 |
二、用“个别特留份”的规定对依个人意愿处分财产的权利进行限制 | 第20-21页 |
第三节 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对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限制的立法概况 | 第21-22页 |
一、用经济给养制度对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进行限制 | 第21页 |
二、用“特留份”制度对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进行限制 | 第21-22页 |
第四节 两大法系及有关地区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的限制规定的比较分析 | 第22-26页 |
一、两大法系及有关地区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的限制规定的相同之处 | 第22-23页 |
二、两大法系及有关地区对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进行限制规定的不同之处 | 第23-26页 |
第三章 我国《继承法》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相关规定及不足 | 第26-31页 |
第一节 我国《继承法》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相关规定 | 第26页 |
一、对“双缺乏”继承人保护的相关规定 | 第26页 |
二、对遗嘱形式的相关规定 | 第26页 |
第二节 我国《继承法》对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规定存在的不足 | 第26-31页 |
一、对“双缺乏”继承人保护规定的不足 | 第26-27页 |
二、没有运用公序良俗原则对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进行限制的明确规定 | 第27-28页 |
三、没有树立“对妇女特殊保护”的立法理念和缺乏相应的保护规定 | 第28-29页 |
四、对遗嘱形式的规定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 第29-31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遗嘱处分财产权利限制的若干建议 | 第31-41页 |
第一节 转变我国《继承法》的立法理念 | 第31-32页 |
一、树立适当从严限制我国遗嘱处分财产权的立法理念 | 第31-32页 |
二、树立“对妇女特殊保护”的立法理念 | 第32页 |
第二节 完善现有必留份制度与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特留份制度相协调 | 第32-37页 |
一、完善现有必留份制度 | 第32-33页 |
二、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特留份制度 | 第33-36页 |
三、必留份制度与有中国特色的特留份制度的协调适用 | 第36-37页 |
第三节 引入公序良俗原则对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进行限制 | 第37-39页 |
一、将公序良俗原则引入我国未来《继承法》 | 第37-38页 |
二、明确规定遗嘱中若因将财产赠与婚外第三者而侵犯必留份、特留份人权利的内容属无效 | 第38-39页 |
第四节 完善遗嘱形式对遗嘱处分财产的权利进行限制 | 第39-41页 |
一、完善口头遗嘱 | 第39-40页 |
二、完善录音遗嘱 | 第40页 |
三、完善公证遗嘱 | 第40-41页 |
结语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4页 |
致谢 | 第44-45页 |
个人简介及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