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8-9页 |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发展 | 第9-17页 |
(一) 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的初步确立 | 第9-11页 |
(二) 现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 第11-17页 |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陷 | 第17-23页 |
(一) 适用范围存在的缺陷 | 第17-19页 |
(二) “欺诈”的认定标准的缺陷 | 第19-20页 |
(三) 消费者的身份认定存在的问题 | 第20-21页 |
(四) 举证责任缺陷 | 第21-22页 |
(五) 惩罚性赔偿金额的争议 | 第22-23页 |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中的探索 | 第23-30页 |
(一) 赠品与商品房的商品属性 | 第23-26页 |
(二) 单位以消费者身份索赔 | 第26-27页 |
(三) “旧车新卖”涉嫌欺诈 | 第27-30页 |
四、我国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完善 | 第30-47页 |
(一) 惩罚性赔偿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大 | 第30-40页 |
(二) “欺诈”构成要件的完善 | 第40-42页 |
(三) 举证责任的倒置 | 第42-43页 |
(四) 惩罚性赔偿金额的调整 | 第43-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1页 |
致谢 | 第51-52页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