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页 |
一、问题提出 | 第7-9页 |
(一)构成要件存在的问题 | 第7页 |
(二)本罪与诈骗类犯罪的关系 | 第7-8页 |
1、本罪与诈骗罪是否为特殊法条与一般法条的关系 | 第7-8页 |
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行为单独成罪的意义 | 第8页 |
(三)刑法修正案(七)增设此罪的目的 | 第8页 |
(四)研究价值 | 第8-9页 |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构成要件分析 | 第9-18页 |
(一)犯罪主体 | 第9-10页 |
1、“组织、领导”以限定处罚行为的范围,限定了犯罪主体的范围。 | 第9页 |
2、共同犯罪的类型 | 第9-10页 |
(二)行为方式 | 第10-13页 |
1、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 | 第10-11页 |
2、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 | 第11-13页 |
(三)犯罪客体 | 第13-14页 |
(四)案例分析 | 第14-17页 |
1、北京银联通POS手机传销案 | 第14页 |
2、在该案适用法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 第14-17页 |
(1)主体问题 | 第15页 |
(2)行为方式的认定 | 第15-16页 |
(3)犯罪客体的体现 | 第16-17页 |
(五)本部分小结 | 第17-18页 |
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诈骗类犯罪的关系 | 第18-23页 |
(一)国内主要学者的观点 | 第18-19页 |
1、黄太云教授观点 | 第18页 |
2、张明楷教授观点 | 第18-19页 |
3、陈兴良教授观点 | 第19页 |
4、本部分小结 | 第19页 |
(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与诈骗犯罪的区别 | 第19-22页 |
1、主观上是否要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第19-20页 |
2、对于“骗取”的理解 | 第20-21页 |
3、犯罪类型的差异 | 第21-22页 |
(三)本部分小结 | 第22-23页 |
四、组织、领导非法传销罪与其它犯罪的关系 | 第23-25页 |
(一)非法经营罪 | 第23-24页 |
(二)传销行为相关的其他犯罪 | 第24-25页 |
1、非法拘禁罪 | 第24页 |
2、敲诈勒索罪、抢劫罪 | 第24-25页 |
五、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法目的分析 | 第25-29页 |
(一)简述传销行为法律规制历史 | 第25-26页 |
1、进入刑事法领域之前对于传销行为的法律规制 | 第25-26页 |
2、关于传销行为的相关刑事立法 | 第26页 |
(二)发挥刑法的预防功能 | 第26-28页 |
1、风险社会理论的发展 | 第26-27页 |
2、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预防功能分析 | 第27-28页 |
(三)刑事政策的预防功能与刑法谦抑性的平衡 | 第28-29页 |
六、结论 | 第29-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