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信访的成因与法律规制
中文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导论 | 第8-11页 |
一、背景及选题 | 第8-9页 |
二、中国和外国研究的现状 | 第9-10页 |
三、研究涉诉信访的目的和意义 | 第10-11页 |
第一章 涉诉信访的历史渊源与法律依据 | 第11-26页 |
第一节 历史渊源 | 第11-16页 |
一、中国古代的信访制度 | 第11-12页 |
二、建党初期至建国以前的信访制度 | 第12-13页 |
三、建国后信访工作的发展 | 第13-16页 |
第二节 涉诉信访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 第16-20页 |
一、涉诉信访的概念 | 第16-17页 |
二、涉诉信访的法律特征 | 第17-20页 |
三、涉诉信访的宪法依据 | 第20页 |
第三节 涉诉信访的现实特点 | 第20-26页 |
一、涉诉信访主体多元化、信访机关多元化 | 第21页 |
二、信访不信法,信访渐成习惯 | 第21-22页 |
三、信访内容广泛,信访方式多样 | 第22页 |
四、信访总量多,数量不断上升 | 第22页 |
五、初访日渐减少,重复上访居高不下 | 第22-23页 |
六、逐级上访者较少,越级上访数量攀升 | 第23页 |
七、组织化上访明显,集体上访因素潜在 | 第23-24页 |
八、无理上访者较多,激进上访凸显 | 第24页 |
九、择机上访者居多,基层遏制上访行为 | 第24-26页 |
第二章 涉诉信访的成因 | 第26-41页 |
第一节 制度和体制层面的因素 | 第26-31页 |
一、司法制度先天不足 | 第26-27页 |
二、转型时期社会矛盾集聚法院 | 第27-28页 |
三、司法尚未独立 | 第28-29页 |
四、法院难以成为纠纷的终结者 | 第29页 |
五、司法救济的局限性 | 第29-30页 |
六、涉诉信访累积成本高 | 第30页 |
七、案件受理制度不完善 | 第30-31页 |
第二节 社会层面的因素 | 第31-34页 |
一、上访成功个案的示范效应 | 第31页 |
二、“花钱买平安”变向刺激上访 | 第31-32页 |
三、处置方式的偏执助长上访 | 第32页 |
四、基层单位互相推诿导致上访 | 第32页 |
五、治访措施低能引发上访 | 第32-33页 |
六、诉讼成本高转选上访 | 第33页 |
七、媒体的舆论误导诱发上访 | 第33-34页 |
第三节 法院管理层面的因素 | 第34-36页 |
一、审判质量不高,案件执行不力 | 第34页 |
二、责任心不强,初访处理不得当 | 第34-35页 |
三、案件评查不实,责任追究不到位 | 第35页 |
四、考评制度不科学,变相加剧涉诉信访 | 第35页 |
五、“三案”问题时有发生,司法腐败难以根治 | 第35-36页 |
第四节 当事人心理层面的因素 | 第36-41页 |
一、“青天”意识和不信任心理交织 | 第36-37页 |
二、侥幸试探和偏执心理作祟 | 第37-38页 |
三、获利心理与败诉报复心态兼容 | 第38-39页 |
四、受教育水平较低,法律知识欠缺 | 第39页 |
五、乡土社会氛围,“面子”观念使然 | 第39-41页 |
第三章 涉诉信访的法律规制 | 第41-58页 |
第一节 规制涉诉信访的直接法律措施 | 第41-45页 |
一、确立无理涉诉信访标准 | 第41-42页 |
二、建立涉诉信访终结机制 | 第42-43页 |
三、加强对非正常访的控制 | 第43页 |
四、建立全国性的涉诉信访网络 | 第43-44页 |
五、健全完善救助制度 | 第44-45页 |
第二节 配套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 | 第45-52页 |
一、建立四级三审终审制 | 第45-47页 |
二、改革法院工作的考核指标 | 第47页 |
三、提高法官的职业保障 | 第47-48页 |
四、改革法院组织和人事制度 | 第48-50页 |
五、强化法院管理和责任机制 | 第50-52页 |
六、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 第52页 |
第三节 法律观念的转变 | 第52-58页 |
一、正确看待涉诉信访问题 | 第52-53页 |
二、去“青天”意识树法治理念 | 第53页 |
三、提高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 | 第53-54页 |
四、强化措施努力实现息诉罢访 | 第54-58页 |
结语 | 第58-59页 |
参考文献 | 第59-61页 |
致谢 | 第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