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导论 | 第12-41页 |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与本文研究的核心关怀 | 第12-16页 |
二、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 | 第16-24页 |
三、研究视角与研究工具 | 第24-28页 |
四、本文的论题限定:公用事业领域的治理 | 第28-33页 |
五、研究综述与本文创新、不足 | 第33-38页 |
六、本文的架构安排 | 第38-41页 |
第一章 担保行政模式的逻辑前提——基于给付行政的兴起及修正 | 第41-65页 |
第一节 从自由法治国家迈向社会法治国家 | 第42-48页 |
一、自由法治国家的肇始 | 第43-45页 |
二、社会法治国家的成熟 | 第45-48页 |
第二节 给付行政概念的兴起 | 第48-55页 |
一、给付行政的理论概览 | 第48-52页 |
二、给付行政模式的核心:“生存照顾”义务 | 第52-55页 |
第三节 对“生存照顾”的检讨与对给付行政的修正 | 第55-65页 |
一、对“生存照顾”理论的检讨 | 第55-56页 |
二、对给付行政的修正 | 第56-61页 |
三、修正之后:担保行政模式的初步提出 | 第61-65页 |
第二章 担保行政模式的构造——概念、特征及功能 | 第65-104页 |
第一节 “担保”的词义厘定 | 第67-72页 |
一、民法中的担保 | 第67-69页 |
二、国际投资法中的政府保证 | 第69-70页 |
三、行政担保制度中的担保 | 第70页 |
四、“担保行政”中的担保 | 第70-72页 |
第二节 担保行政模式的法律特征 | 第72-85页 |
一、担保行政的形成背景 | 第74-79页 |
二、担保行政概念的内涵 | 第79-80页 |
三、辅助性原则:担保行政模式的支柱 | 第80-82页 |
四、担保行政的特征 | 第82-85页 |
第三节 担保行政模式的核心:国家责任及其类型 | 第85-93页 |
一、国家责任的语义辨析 | 第85-87页 |
二、国家责任的类型 | 第87-93页 |
第四节 担保行政模式的功能:破除公用事业的行政垄断 | 第93-104页 |
一、公用事业的行政垄断的形成 | 第94-97页 |
二、公用事业破除行政垄断的对策 | 第97-102页 |
三、行政垄断的破除对公用事业公法治理模式的启示 | 第102-104页 |
第三章 担保行政模式的实现路径——通过契约的自我规制与对契约的重新规制 | 第104-132页 |
第一节 担保行政模式的实现路径(一):通过契约的自我规制 | 第105-119页 |
一、担保行政模式下的自我规制体系 | 第107-114页 |
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自我规制的典型契约形式 | 第114-119页 |
第二节 担保行政模式的实现路径(二):对契约的重新规制 | 第119-128页 |
一、事前的规制:与准入相关的竞争协商机制 | 第121-124页 |
二、事中的规制:特许经营契约的条款执行 | 第124-126页 |
三、事后的规制:效益评估机制 | 第126-128页 |
第三节 担保行政模式中自我规制与政府规制的协调 | 第128-132页 |
第四章 担保行政模式与公众参与——基于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的保障 | 第132-157页 |
第一节 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保障:担保行政模式的价值追求 | 第133-140页 |
一、作为人权的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 | 第134-137页 |
二、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在保障机制上面临的困境 | 第137-138页 |
三、解决困境的思路 | 第138-140页 |
第二节 公众参与机制是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保障的灵魂 | 第140-150页 |
一、利益代表模式及其改造 | 第141-146页 |
二、公众参与机制与行政过程的自我合法化 | 第146-150页 |
第三节 担保行政模式中完善公众参与的制度设计 | 第150-157页 |
一、市场准入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 第151-152页 |
二、服务质量与安全规制中的公众参与 | 第152页 |
三、价格规制中的公众参与 | 第152-154页 |
四、绩效评估中的公众参与 | 第154-155页 |
五、临时接管中的公众参与 | 第155页 |
六、市场退出规制中的公众参与 | 第155-157页 |
第五章 担保行政模式的实证分析——以我国铁路公用事业改革为样本 | 第157-182页 |
第一节 我国铁路公用事业面临的主要危机及原因 | 第158-162页 |
一、现实危机之一:高票价下的亏损 | 第158-159页 |
二、现实危机之二:隐含的债务风险被低估 | 第159-160页 |
三、现实危机之三:全民“被高铁”的恶性社会效应 | 第160页 |
四、原因分析之一:政企不分的垄断经营使铁路行业缺乏竞争活力 | 第160-161页 |
五、原因分析之二:相对封闭的投资体制使铁路发展严重滞后 | 第161-162页 |
六、原因分析之三:非对称的规制组织架构致使铁路规制严重失效 | 第162页 |
第二节 担保行政模式的运用:铁路改革的现实路径 | 第162-182页 |
一、角色转换:作为担保者的铁道部 | 第163-168页 |
二、契约治理:铁路引入外部资本的融资体制改革 | 第168-175页 |
三、重新规制:以市场准入和价格规制为例 | 第175-178页 |
四、公用事业基本服务权保障:铁路消费者的选择权 | 第178-179页 |
五、公众参与:以价格听证为例 | 第179-182页 |
结语 | 第182-185页 |
参考文献 | 第185-199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199-200页 |
后记 | 第200-20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