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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的法律定位

文献综述第1-10页
引言第10-11页
第一章 导论第11-17页
 第一节 中小企业的概念和划分标准第11-13页
 第二节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概念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现状第13-15页
 第三节 我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评析第15-17页
第二章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定位存在的若干问题第17-23页
 第一节 信用担保机构的性质、职能与政府定位问题第17-18页
 第二节 信用担保相关法律规范的建立与政府定位问题第18-19页
  一、我国缺乏可操作性的专门规范信用担保的法律规范第18-19页
  二、我国在通过立法来加强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上比较落后第19页
 第三节 政府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关系问题第19-21页
  一、政府作为出资者,存在干预信用担保机构业务的现象第20页
  二、政府在协调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的关系上力度不够第20-21页
  三、政府注入的信用担保资金规模小,未能重复发挥效用第21页
 第四节 信用担保机构资金补偿机制、风险防范与政府定位问题第21-23页
  一、信用担保资金缺乏补偿机制第21-22页
  二、贷款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方式局限了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作用第22-23页
第三章 国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及政府定位考察和比较第23-33页
 第一节 国际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考察第23-24页
 第二节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定位的国际比较第24-33页
  一、各国(地区)信用担保体系的通行作法第24-30页
  二、各国(地区)信用担保体系的不同之处第30-33页
第四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政府法律定位方略第33-46页
 第一节 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法律基础第33-34页
  一、根据经济法学的有关理论知识,政府应当干预经济第33-34页
  二、政府应当积极转变职能第34页
 第二节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目前的最佳选择第34-36页
 第三节 政府应建立分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第36-37页
 第四节 政府出资的信用担保机构应明确其性质为事业法人第37-38页
 第五节 政府应鼓励、促进、指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为其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第38-46页
  一、加强担保立法建设,为中小企业融资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第38-39页
  二、政府应加强监督管理,但要避免和防止行政干预第39页
  三、必须明确政府担保基金的扶持重点,把握“救急不救穷”的基金使用原则第39-40页
  四、政府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优惠的财税政策第40-41页
  五、政府应完善风险基金的补偿机制第41页
  六、政府应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协作关系第41-42页
  七、政府应当加快社会信用制度的建设第42-43页
  八、政府应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第43-44页
  九、政府应促进中外担保业的国际交流,使之开展实质性合作第44-46页
结论第46-48页
参考书目第48-50页
声明第50-51页
致谢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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