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7页 |
一、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沿革 | 第17-24页 |
(一) 、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政策依据 | 第17-19页 |
(二) 、 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特征 | 第19-21页 |
1 政资不分 | 第19页 |
2 政企不分 | 第19-20页 |
3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主体多元化与所有者缺位并存 | 第20页 |
4 产权管理“条块分割” | 第20-21页 |
(三) 、 改革开放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 | 第21-24页 |
1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准备阶段(1978-1988年) | 第21-22页 |
2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阶段(1988-2001年) | 第22-23页 |
3 十六大以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设立阶段(自2001年至今) | 第23-24页 |
二、 十六大前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弊端 | 第24-29页 |
(一) 、 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的弊端 | 第25-27页 |
1 决策非常缓慢 | 第25页 |
2 行政干预多 | 第25-26页 |
3 信息不对称 | 第26页 |
4 监控不力,约束淡化 | 第26-27页 |
(二) 、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上的缺陷 | 第27页 |
(三) 、 国有产权的利益主体及其行为未能界定 | 第27-29页 |
1 所有者缺乏应有机制来监督约束所有者代表 | 第28页 |
2 所有者代表行政化、多元化 | 第28页 |
3 所有者代表无法对经营者进行有效的选择和监督 | 第28页 |
4 部分所有者与全部所有者的利益出现了磨擦 | 第28-29页 |
三、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及其可资借鉴之处 | 第29-34页 |
(一) 、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简介 | 第29-31页 |
1 国外国有企业的分类 | 第29页 |
2 国外国有企业的管理形式 | 第29-30页 |
3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模式 | 第30-31页 |
(二) 、 国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对我国的借鉴之处 | 第31-34页 |
1 改革要从本国的国情出发 | 第32页 |
2 实现政企分开 | 第32-33页 |
3 监督必须公开 | 第33-34页 |
4 培育和完善企业家市场 | 第34页 |
5 国有企业确立利润目标 | 第34页 |
6 重视政府质量 | 第34页 |
四、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内容 | 第34-48页 |
(一) 、 对国有资产委托代理制的改革,出资人职责到位是关键 | 第35-37页 |
1 必须一体化行使股东各项权利 | 第35-36页 |
2 必须全面调整工作思路 | 第36-37页 |
3 出资人职责要按照政府级次、产权级次逐层到位 | 第37页 |
4 出资人职责到位的方式应为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 | 第37页 |
(二) 、 对国有资产产权边界划分的改革,科学构建国有资产分级代表制度 | 第37-43页 |
1 国有资产分级代表制度是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科学选择 | 第38-39页 |
2 应当制定法律而不是行政法规或规章来规范国有资产分级代表制度 | 第39-40页 |
3 在立法上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及其派出代表的设置、职能与责任 | 第40-42页 |
4 如何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划分国有资产的产权边界 | 第42-43页 |
(三) 、 对国有产权监管机制的改革,构筑国有资产监管体系 | 第43-45页 |
1 强化真正所有者对所有者代表的监督 | 第43-44页 |
2 强化所有者一级代表对次级代表的监督 | 第44页 |
3 强化所有者代表对派往企业的产权代表的监督 | 第44-45页 |
4 强化所有者代表对经理的监督 | 第45页 |
(四) 、 完善企业家阶层成长的机制 | 第45-48页 |
1 解决动力不足问题 | 第46页 |
2 明确雇佣关系 | 第46-47页 |
3 优化报酬机制 | 第47-48页 |
五、 以立法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完善 | 第48-55页 |
(一) 、 加快国有资产立法的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49-52页 |
1 加快立法是解决现实突出矛盾、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需要 | 第49-50页 |
2 加快立法是适应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 第50-51页 |
3 加快立法是适应国际竞争客观形势的需要 | 第51页 |
4 加快立法是适时集成有关法规的需要 | 第51-52页 |
(二) 、 国有资产法的基本原则 | 第52-55页 |
1 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产权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原则 | 第53页 |
2 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 第53页 |
3 坚持国家所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原则 | 第53页 |
4 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 | 第53-54页 |
5 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 | 第54页 |
6 明确国有资产经营主体,规范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经营性国有资产效益优先的奖惩原则 | 第54-55页 |
参考文献 | 第55页 |